體罰孩子讓孩子來知曉自己的錯誤並不是明智之舉, 因為這是一種粗暴簡單的教育方法, 並不能夠讓孩子真正明白錯誤反而還會激起孩子的反抗心理, 教育的前提是尊重孩子, 不僅是父母的角色, 更應該是孩子的朋友。
動輒打罵會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心, 尤其是當著眾人的面責駡或是打罵孩子, 更會讓孩子們覺得難過, 體罰已經是一種落伍的教育方式。 而且總是打罵孩子會壓抑孩子的個性, 讓原本天真可愛的孩子變得敏感脆弱, 很小就會看父母或是周圍人的臉色, 其實這對於孩子積極樂觀個性培養十分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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棍棒底下出孝子這種教育模式已經不再適用, 打孩子容易讓孩子產生抵觸的心理, 讓孩子覺得家庭也不是自己的依靠甚至於跟父母逐漸生疏, 孩子如果心情長期的抑鬱容易使得身體分泌有害荷爾蒙, 導致身體內分泌失調, 精神萎靡。
多種教育例子表明體罰不是一種科學的教育方式, 對於孩子的教育以批評教育為主, 當然批評教育建立在實事求是, 恰如其分, 家長要曉之以理, 尊重孩子, 讓孩子能夠通過適當的引導或是懲罰來明白自己的錯誤。
家長在教育孩子的時候自己也要以身作則, 例如告訴孩子吃飯的時候不要講話, 那麼自己也要做好榜樣作用, 如果自己在飯桌上隨意談論豈不是讓孩子們覺得疑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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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教育已經逐步顯示出了弊端, 作為聰明科學的父母也要以更加客觀全面的態度來考慮教育的重心, 希望每對父母都能夠因材施教, 給孩子創造一個更好的環境。
總結:適當的懲罰是可以的, 但是應該把握一個度, 根據事情的嚴重性和相關的性質來採取不同的教育方式, 懲罰不是為了讓孩子們畏懼而是讓孩子們能夠明白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