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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有學問,孩子可以打但不能罵

家法

有了規矩, 有了執法者和受罰者, 還需要一個執法的工具。 違規的後果有很多種, 其中引起議論最多的是體罰。 前面我提過, 古今中外都有支持體罰的理論, 但是, 近代的心理學家和很多的研究報導都指出, 體罰會造成孩子心理的創傷, 是永遠不可磨滅的傷害。 這些理論彼此矛盾, 卻又各有道理。 我們究竟應該聽誰的?

我相信近代心理學家的理論和研究, 大多是針對以粗暴的言語和行為來強制孩子的體罰。 這不是管教, 而是不成熟的父母把自己的挫敗感發洩在弱小、無力反擊的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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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成熟的父母, 應該能夠有理性地使用家法, 執行體罰的管教。 如果沒有足夠的自製力和成熟度, 父母的體罰就會變成虐待兒童, 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

有的父母會說, 那我乾脆就不打也不管。 這就是我們前面提到的放任孩子不管教, 也必定要接受不管教的後果。 因此為人父母, 只有努力學習, 不斷地成長, 勇於管教, 才能建立與子女之間美好的關係。 那麼講到體罰, 我們在家法的選擇和使用上, 有哪些要注意的?


(1)體罰的四個注意事項

① 必須有一個指定的家法。 不要隨便手舉起來, 就打孩子。 特別是孩子的臉, 絕對不能打。 一個人的臉是他的自尊所在, 打臉是對一個人最大的侮辱。 我真希望電視劇停止播放打耳光的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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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鏡頭支持打耳光的行為, 讓人們對這種錯誤的行為麻痹大意。 有的孩子被父母摑一個耳光打聾了。 用手來當“家法”管教子女的缺點就是它太方便了, 舉起手就來, 往往是性情衝動的父母發洩的舉動。 因此要避免在衝動的時候做錯事, 最好不要用你的手作為家法。 如果你有動手打孩子的習慣, 請一定改過。

黃家家法用具

作為家法的用具, 可以是尺子或是小木板, 最好是有點彈性的。 我家孩子小的時候, 我們使用的是百安居裝修超市里用來攪拌油漆的攪拌板。 皮帶、拖鞋都不適合作為家法。 隨手拿起的物品都是容易鼓勵家長發洩情緒的工具, 一定要避免使用。 家法應該放在固定的位置, 使用的時候應該是很謹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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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執行的場合必須安全, 並對孩子保持尊重, 絕對不可以在眾人面前體罰, 那是羞辱不是管教。 在我們家裡通常是在孩子的房間裡執行。

③ 10歲以上的孩子不適合用體罰的方式管教。 這個時候的孩子理性思維越發成熟, 身體也開始發育成熟, 打屁股的體罰方式已經不適用了, 要開始以邏輯的後果管教孩子。

④ 只能打在屁股上特定的位置。 體罰是一件很嚴肅的事, 絕對不可以輕易打孩子。 如果一定要打, 打的時候, 一定要注意打在哪裡。 請看看下面這張圖:

第一, 絕對不可以打在臀部的盡頭, 以免傷害腎臟和尾椎骨, 並且要注意不能打到孩子的生☆禁☆殖☆禁☆器(尤其是男孩)。 第二, 只能打在深色的部位。 第三, 低於臀部以下的皮膚容易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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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應避免。

力度要讓孩子感覺到疼, 皮疼不傷骨。 如果執行家法是在理性冷靜的心態下進行的, 力度可以掌握得很好。 如果不確定, 先打打自己, 感受一下。 如果不疼不痛, 還不如不要打。 因此不是每一個家庭都適合用體罰管教的。 明白了體罰管教的原則之後, 是不是真正要動手打孩子的機會就少多了?父母在怒氣中不能打, 孩子在怒氣中也不能打, 沒有家法不能打, 打的時候還要控制力度和打的部位, 打孩子有太多的學問。 因此我們更明白這樣的管教傳遞的是愛, 不是暴力。 沒有勇氣打, 或是沒有自製力的父母都無法有效地使用這種最有效的管教方法。 讓我們 彼此鼓勵, 要勇於管教, 要自我約束。
(2)執行體罰的四個原則:不冷不熱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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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隨便動手。 第二, 冷酷無情, 冷言冷語的時候, 不可以打。 第三, 不 邊罵邊打。 第四, 熱血沸騰, 情緒激動時, 不可以打。

當父母和子女都冷靜、心平氣和的時候, 才可以打。

事後的安慰與接納

在孩子接受管教之後, 很重要的一點是在事後要安慰孩子, 讓孩子知道做錯事有後果, 但是爸爸媽媽的愛並沒有因此而減少。 大多數的孩子在安靜下來之後, 會需要父母的擁抱來表示接納, 來告訴孩子爸爸媽媽仍然愛他。

一般孩子接受後果之後, 都會哭得很傷心。 有的孩子需要好好地哭一場, 他不要有別人在場, 這時要給他時間空間, 讓他疏解心中不舒服的感覺。 有的孩子需要爸爸媽媽的擁抱, 讓他在懷裡好好地哭一頓, 把心裡的委屈都哭出來。每個孩子的需求都不一樣。我們要認識自己孩子的需要,這也算“因材施教”。

這裡最重要的是爸爸媽媽要有堅強的大愛,不要被寶貝的哭聲給擊垮了,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緒,用一顆憐憫的心看那不懂事的孩子,擴大自己愛的容量。

是非分明的父母,要把犯錯的行為跟孩子的人格分開,不要說“你做錯事了,是個壞孩子,媽媽不愛壞孩子”。因為一個好人也會犯錯,犯錯是很普遍的事情。重要的是知過能改,善莫大焉。父母應該明確地指出孩子犯了什麼錯誤,例如撒謊,貪心, 搶東西,沒有禮貌,沒有耐心,等等。同時告訴孩子應該如何改正。讓孩子知道爸爸媽媽打他的屁股,不是不愛他,而是因為規矩定好了,犯錯就要勇於承擔,以後不要再犯同樣的錯,爸爸媽媽還是很愛他的。

明白了打孩子的原則。我們就知道這是教導孩子的一種方法。只要按照規矩執行得法,

“打”(spanking)可以是一種很 有效的教導方法。

責駡
最後我要指出一點,管教時最重要的一個原則是孩子可以打,但是絕對不可以罵。這句話可能跟許多人管教的理念恰恰相反。在此解釋一下我的理由。首先,我們來分析一下“責駡”的 定義是什麼?在什麼情況下會罵人?責駡是一種教導的方法嗎? 定義:“罵”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基本解釋,用粗野或惡意的話侮辱人。英語的定義是用苛刻和生氣的方式表達不滿, 或是嚴峻和憤怒地訓斥或批評。什麼情況下會罵人:失控的時候,生氣的時候,發怒的時 候,著急的時候。罵人通常是不理性的情緒主導行為。

責駡的影響是什麼?如果罵人無法達到教導的目的,那麼罵 人的效應是什麼?

(1)迫使孩子成為陽奉陰違的人。常常被罵的人因為害怕再次挨駡,因此表面上服從,但是一有機會就會我行我素。無形間在溝通的橋樑上建立起了一道牆。

(2)效果不佳,孩子反而不理不睬,我行我素。被罵的人有可能把責駡的話語當作耳邊風,嘮叨的話語聽多了,就不當一回事,不理不睬繼續我行我素。

(3)培養出懦弱沒有自信的孩子。罵人的時候情緒高漲很容易偏頗,只看到一個角度。家長盛氣淩人的氣焰迫使孩子不敢說實話,因此變得懦弱。

(4)消積,不在乎,做事沒有熱情。責駡的習慣使孩子變得麻木不仁。常常被罵的孩子,對於一些耳熟能詳的道理,已經聽多了,久而久之左耳進右耳出,他們對於被責駡的事早已經不在乎了。因此變得消極,做事情沒有熱情。

(5)看不到效果,造成更多焦慮。罵人的結果只會使自己更難過,越罵越生氣,反而助長負面的情緒。特別是在罵過之後還是看不見成效的時候,責駡別人的人反而變得情緒低落。

(6)學會罵人反駁的習慣,不會正面表達。長期在父母的薰陶下,孩子也學會用責駡的口氣面對挫折和困難,缺乏正確表達情緒的能力。
可以打,不可以罵 —— “明知故犯”的解決方案

明白過錯,必須好好跟孩子說。

知道解決方案,必須慢慢跟孩子分析。

故事是最好的教導方式。

犯錯的孩子,需要引導不是責駡。

總結

在“不冷不熱”的原則下,當孩子也平靜下來的時候,可以打孩子,但是絕對不可以罵孩子。罵人永遠是不對的。 每一句罵人的話,都是無形的鞭傷,赤裸裸地打在孩子的心上, 那血跡斑斑的傷口,成為一層層的繭,直到麻痹為止。 開車需要駕照,我覺得家長也應該接受教育獲得執照才可以打孩子。如果每個家長都要上課學習如何管教孩子,我們的社 會上就會少些心靈受傷的孩子,同時培養出心理更加健康的下一 代。

把心裡的委屈都哭出來。每個孩子的需求都不一樣。我們要認識自己孩子的需要,這也算“因材施教”。

這裡最重要的是爸爸媽媽要有堅強的大愛,不要被寶貝的哭聲給擊垮了,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緒,用一顆憐憫的心看那不懂事的孩子,擴大自己愛的容量。

是非分明的父母,要把犯錯的行為跟孩子的人格分開,不要說“你做錯事了,是個壞孩子,媽媽不愛壞孩子”。因為一個好人也會犯錯,犯錯是很普遍的事情。重要的是知過能改,善莫大焉。父母應該明確地指出孩子犯了什麼錯誤,例如撒謊,貪心, 搶東西,沒有禮貌,沒有耐心,等等。同時告訴孩子應該如何改正。讓孩子知道爸爸媽媽打他的屁股,不是不愛他,而是因為規矩定好了,犯錯就要勇於承擔,以後不要再犯同樣的錯,爸爸媽媽還是很愛他的。

明白了打孩子的原則。我們就知道這是教導孩子的一種方法。只要按照規矩執行得法,

“打”(spanking)可以是一種很 有效的教導方法。

責駡
最後我要指出一點,管教時最重要的一個原則是孩子可以打,但是絕對不可以罵。這句話可能跟許多人管教的理念恰恰相反。在此解釋一下我的理由。首先,我們來分析一下“責駡”的 定義是什麼?在什麼情況下會罵人?責駡是一種教導的方法嗎? 定義:“罵”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基本解釋,用粗野或惡意的話侮辱人。英語的定義是用苛刻和生氣的方式表達不滿, 或是嚴峻和憤怒地訓斥或批評。什麼情況下會罵人:失控的時候,生氣的時候,發怒的時 候,著急的時候。罵人通常是不理性的情緒主導行為。

責駡的影響是什麼?如果罵人無法達到教導的目的,那麼罵 人的效應是什麼?

(1)迫使孩子成為陽奉陰違的人。常常被罵的人因為害怕再次挨駡,因此表面上服從,但是一有機會就會我行我素。無形間在溝通的橋樑上建立起了一道牆。

(2)效果不佳,孩子反而不理不睬,我行我素。被罵的人有可能把責駡的話語當作耳邊風,嘮叨的話語聽多了,就不當一回事,不理不睬繼續我行我素。

(3)培養出懦弱沒有自信的孩子。罵人的時候情緒高漲很容易偏頗,只看到一個角度。家長盛氣淩人的氣焰迫使孩子不敢說實話,因此變得懦弱。

(4)消積,不在乎,做事沒有熱情。責駡的習慣使孩子變得麻木不仁。常常被罵的孩子,對於一些耳熟能詳的道理,已經聽多了,久而久之左耳進右耳出,他們對於被責駡的事早已經不在乎了。因此變得消極,做事情沒有熱情。

(5)看不到效果,造成更多焦慮。罵人的結果只會使自己更難過,越罵越生氣,反而助長負面的情緒。特別是在罵過之後還是看不見成效的時候,責駡別人的人反而變得情緒低落。

(6)學會罵人反駁的習慣,不會正面表達。長期在父母的薰陶下,孩子也學會用責駡的口氣面對挫折和困難,缺乏正確表達情緒的能力。
可以打,不可以罵 —— “明知故犯”的解決方案

明白過錯,必須好好跟孩子說。

知道解決方案,必須慢慢跟孩子分析。

故事是最好的教導方式。

犯錯的孩子,需要引導不是責駡。

總結

在“不冷不熱”的原則下,當孩子也平靜下來的時候,可以打孩子,但是絕對不可以罵孩子。罵人永遠是不對的。 每一句罵人的話,都是無形的鞭傷,赤裸裸地打在孩子的心上, 那血跡斑斑的傷口,成為一層層的繭,直到麻痹為止。 開車需要駕照,我覺得家長也應該接受教育獲得執照才可以打孩子。如果每個家長都要上課學習如何管教孩子,我們的社 會上就會少些心靈受傷的孩子,同時培養出心理更加健康的下一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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