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以下簡稱《綱要》)明確指出:“教師應成為幼兒學習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導者。 ”其中, 教師所處的引導者的地位是不容忽視的, 教師的“導”應融于幼兒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中, 教師的“導”更應適時、適度。 適時是指在活動中, 教師要以觀察者的角色, 不失時機地抓住教育契機介入和調整幼兒的活動, 並給予必要的指導;適度是指當幼兒向教師尋求幫助時, 教師應充當一名“二傳手”的角色, 在接到來自幼兒的求助資訊時, 不急於將答案拋出, 而是恰到好處地向幼兒提出有參考價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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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活動中教師適時、適度地對幼兒進行指導這一點, 我頗有感觸。
一次, 我組織本班幼兒開展體育遊戲活動“小兔拔蘿蔔”, 饒有趣味的兒歌、跌宕起伏的情節一下子激發起孩子們強烈參與的興趣。 然而, 在遊戲的過程中, 我發現扮演“兔寶寶”的幼兒總是守候在“家”附近, 當聽到兒歌中“看呀, 狐狸要來了”時, “兔寶寶”們一下子便縱身跳入旁邊的“家”中。
以往, 教師一般會馬上終止遊戲, 命令式地提出要求:“小兔子必須離開自己的家, 到狐狸洞旁邊去拔蘿蔔。 ”但當遊戲重新開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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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究竟應該怎樣做才能使幼兒主動地融入活動呢?我嘗試通過改變玩具材料和場地的規劃, 以及在指導語的設計上多下功夫等具體措施, 實現教師在幼兒體育活動中的適宜指導。
首先, 我將原來同樣大小的蘿蔔圖片改成小、中、大三種不同的規格, 並找來許多蘿蔔模擬玩具, 逼真的造型、鮮豔的色彩給了幼兒極大的視覺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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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在場地規劃時, 我將小“蘿蔔”放在離“小兔家”很近的地方, 中“蘿蔔”放在稍遠的地方, 大“蘿蔔”放在“狐狸洞”附近, 這樣一來, “小兔子”要想拔到大“蘿蔔”, 勢必要鼓起勇氣闖闖“狐狸洞”才行。
最後, 教師在遊戲中的指導語要到位。 對於小班幼兒, 教師在設計語言時要考慮情節的需要, 以遊戲的口吻會便於幼兒理解。 當“兔媽媽”帶領“兔寶寶”充分活動身體後, 首先進入到種有小“蘿蔔”的場地。 教師說道:“寶寶們快和媽媽去拔蘿蔔吧!”孩子們會很自然地隨聲附和。 拔回“蘿蔔”後, 教師又設計語言:“這些蘿蔔怎麼這麼小呀?我們再去拔些大點兒的蘿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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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活動中教師適時、適度的指導, 會有效地調動幼兒參與遊戲活動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同時, 適時、適度的指導也正是《綱要》精神中“尊重幼兒”這一重要思想的集中體現。 在工作中我也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 “理解幼兒的想法與感受”、“發現幼兒感興趣的事物”、“敏感地察覺他們的需要”, 才是教師的真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