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看看什麼叫做孕期營養過剩。 判斷孕期是否營養過剩, 最方便、最常用的指標就是體重。 為此, 孕婦懷孕期間每月至少得稱一次體重。 在正常情況下, 前三個月內可增加1.1公斤至1.5公斤。 三個月以後, 體重增加仍應控制在0.5公斤/周。 至足月分娩時, 體重應比懷孕前增加約12.5公斤。 孕婦按照這個指標計算體重, 如果發現過度肥胖或體重增加過快, 應該及時調整飲食結構。
對孕婦而言, 超重的“准媽媽”患上妊娠併發症幾率比正常“准媽媽”高得多, 這些併發症包括妊娠高血壓疾病、妊娠期糖尿病、血栓形成、產後抑鬱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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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胎兒來說, 因為難產, 胎兒產傷發病率增高, 這些疾病包括顱內出血、鎖骨骨折、臂叢神經損傷及麻痹, 甚至新生兒窒息死亡等。 這樣的胎兒, 成年後 Ⅱ型糖尿病、高血脂症、心血管疾病的發病率也明顯高於正常人群。 雖然大多數肥胖媽媽的胎兒體重過大, 但在臨床上還可見小部分過度肥胖的“准媽媽”孕期發生胎兒宮內生長受限、分娩出低體重兒, 這可能與脂肪沉積影響胎盤功能有關。
補充營養, 視孕期階段而定
孕婦既要補充營養, 又要預防營養過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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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早期(懷孕前三個月) 由於胎兒生長速度較慢, 母體的相關組織增長變化也不明顯, 所需營養較為有限。 因此, 不必強求補充大量的營養, 但這個階段是胎兒生長發育最重要的時期, 某種營養素的缺乏或過量, 會引起胎兒早期發育障礙和畸形, 此時需注意營養全面, 烹調時應做到食物清淡爽口, 避免刺激性強的食物。 如有嘔吐不可禁食, 吐後仍要吃一些易消化的食物。
孕中期(懷孕中三個月) 胎兒生長發育迅速, 母體也發生了極大變化, 要增加熱量, 給予足夠的蛋白質, 增加動物性食品、植物油、維生素及微量元素的攝入。 膳食要葷素兼備、粗細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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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晚期(懷孕末3個月) 這段時間是胎兒生長最迅速、胎體內儲存營養素最多、孕婦代謝和組織增長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