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婦年齡小於18歲或大於35歲。
2、有不正常的妊娠分娩史:如自然流產、早產、死胎、死產、難產(包括剖宮產史)、新生兒死亡、新生兒畸形或有先天遺傳性疾病等。
3、有各種妊娠併發症:如妊高症、前置胎盤、胎盤早剝、羊水過多或過少、胎兒宮內生長遲緩、過期妊娠、母兒血型不合等。
4、有內科合併症:如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腎臟病、肝炎等。
5、可能發生分娩異常的孕婦:如胎位異常、巨大胎兒、多胎妊娠、骨盆異常等。
6、胎盤功能不全。
7、妊娠期接觸大量放射線、化學毒物或服用對胎兒有影響的藥物。
8、盆腔腫瘤或曾有手術史的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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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身高低於140釐米的孕婦。
注意事項:
1、去指定的醫院或保健機構進行產前檢查, 按醫囑做好系統保健。
2、高齡孕婦和產下過先天缺陷兒的孕婦應到遺傳諮詢門診做有關的檢查。
3、學會自我保健, 做好孕期自我監護, 家屬也應學會家庭監護的方法。
4、加強營養及休息, 攝入富含蛋白質、維生素、鐵、鋅、鈣等的食品。 積極糾正貧血。 休息時, 孕婦採取左側臥位較好。
5、間歇定時吸氧, 每日2—3次, 每次30分鐘, 提高胎兒缺氧的耐受力。
6、輸注葡萄糖、維生素C、多種氨基酸等藥物。
7、制訂分娩計畫, 對陰☆禁☆道分娩困難、有較嚴重的內科疾病、全身情況差, 難以自然分娩的孕婦, 可擇期做剖宮產。
8、當繼續妊娠將嚴重威脅母體健康或胎兒生存時, 應適時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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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凡在孕期檢查中發現屬於高危妊娠的孕婦都要在醫務人員的重點監護下進行治療處理。
10、預防早產, 孕婦應對可能引起早產的因素進行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