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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你對於高危妊娠管理制度是怎麼看的呢, 你瞭解高危妊娠管理制度的具體情況嗎?高危妊娠管理制度都包括什麼呢?

1、高危孕婦篩查制度(1)所有孕婦應在轄區衛生所或鄉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建冊(卡), 首次建冊(卡)時特別強調要詢問既往難產史、生育史、內、外、婦產科病史。 醫療機構產前檢查時必須做心、肝、腎、血液等病史的採集和檢查, 按規範認真預約產前檢查, 並將檢查結果記錄在《圍產期保健手冊》相應之處, 做到早點發現妊娠併發症和合併症。 (2)產檢檢查要按照《高危孕產婦評分標準》進行高危因素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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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在10~30分以上的孕婦應到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診治或分娩, 並在《圍產期保健手冊》左上角作特殊標記(△或▲)。 高危妊娠的評分標準在評分表中, 分為“基本情況”、“異常產史”、“嚴重內科合併症”等部分構成。 其中5分屬於高危情況。 其中:體重80公斤;異常產史、自然流產≥2次;人工流產≥2次;內科合併症、貧血(血紅蛋白<100g/l)等情況都屬於5分。 2、高危產婦首診負責制度產科門診醫生對高危產婦要實行首診負責制, 發現高危孕婦要建檔管理(專案管理), 專人負責, 做到早期干預, 及時轉診, 避免診治延誤。 3、高危孕婦逐級報告制度村級(街道)發現高危孕婦及時報告轄區醫院婦保醫生, 婦保醫生負責全鄉(鎮)街高危孕婦動態管理, 並將高危孕婦每月10日前報告市級保健院保科進行動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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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零報告制度。 4、高危孕產婦追蹤隨訪制度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負責將收到的高危孕產婦資訊卡及時回饋到孕產婦所在地醫院防保科, 婦保醫生定期下村(委)跟蹤隨訪高危孕產婦, 並做好追蹤筆錄。 5、高危孕產婦護送轉診制度負責轉送的醫護人員應該在轉送途中有初步急救能力, 轉出單位要使用《高危孕產婦轉診及回饋通知單》。 鄉鎮衛生院一旦識別出高危孕產婦後應立即與上級產科急救中心聯繫, 及時轉診。 上級產科急救中心要及時向下級單位回饋轉診病人的診斷、治療、處理、結局等資訊, 評價轉診是否及時和延誤, 並指導和糾正不正確的處理方法, 不斷提高轉診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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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關於高危妊娠管理制度的詳細介紹, 要注意每一個高危妊娠制度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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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做好追蹤筆錄。 5、高危孕產婦護送轉診制度負責轉送的醫護人員應該在轉送途中有初步急救能力, 轉出單位要使用《高危孕產婦轉診及回饋通知單》。 鄉鎮衛生院一旦識別出高危孕產婦後應立即與上級產科急救中心聯繫, 及時轉診。 上級產科急救中心要及時向下級單位回饋轉診病人的診斷、治療、處理、結局等資訊, 評價轉診是否及時和延誤, 並指導和糾正不正確的處理方法, 不斷提高轉診的效率。 以上就是關於高危妊娠管理制度的詳細介紹, 要注意每一個高危妊娠制度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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