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一:積極處世
家庭和家庭成員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同時擁有選擇的自由, 是基於原則和價值觀做出的, 而不是依情緒或環境隨性而定。 他們開發並使用人類獨特的四大天賦——自我意識、良知、想像力和獨立的意志, 採用自內而外的方式不斷進取。 他們不當犧牲品, 不做被動反應, 也不怨天尤人。
習慣二:先定目標後有行動
家庭無論大小, 都可以通過構想和目標規劃勾勒家庭的未來。 家庭不能胸中無明確目標的過一天算一天。 智力創造的最高形式就是婚姻或家庭使命宣言。
習慣三:重要的事情要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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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圍繞這個人、婚姻和家庭使命宣言中列明的最優先要事運轉和行事。 家庭有每週家庭時間和定期一對一親情時間。 家庭由目標驅動, 而不是由日程表和周圍的力量所驅動。
習慣四:雙贏的想法
家庭成員考慮的是互惠互利, 鼓勵支持和相互尊重。 他們想的是相互依賴, 是“我們”而不是“我”;尋求雙贏的協議。 他們不做自私的考慮(如只贏不輸), 也不希望當烈士(只輸不贏)。
習慣五:先理解別人, 再爭取別人理解自己
家庭成員力求抱著理解他人想法和感覺的意圖先傾聽, 然後再儘量有效地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感覺。 通過相互理解, 可以建立起深厚的信任和關愛的關係, 然後會得到有益的回饋。 他們不堅持得到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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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六:協作增效
家庭成員彰顯個人和家庭的力量, 互相尊重並重視各自的不同之處, 團結的家庭比一盤散沙的家庭力量要大得多。 他們創造出一種共同解決問題和抓住一切機會的家庭文化, 促進精心培養的一種關愛、學習和風險的家庭精神。 他們不搞折中(即1+1=11/2), 也不要僅僅是合作(即1+1=2), 他們謀求的是協作增效(1+l=3...或更多)。
習慣七:磨刀不誤砍柴工
個人和家庭定期檢查生活的四個基本需要:身體需要、社會/情緒需要、精神需要和心智需要;家庭生活的效率將會提高。 他們建立起促進和培養家庭審議精神的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