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事業、經濟等多種原因,不少女性考慮到三十五歲甚至四十歲以後再生育,這樣的考慮是不合適的。 母親的年齡過大,卵巢功能開始減退,產生的生殖細胞會發生染色體異常,即孕卵異常的比例較高,可導致胎兒畸形,一些先天性疾病,如心血管畸形、唇裂等,發病率也明顯增加。 三十歲以上的孕婦,妊娠異常的風險開始加大,三十五歲以上的高齡孕婦更是危險重重。 無論是在孕期還是分娩期,發生妊娠高血壓綜合症、妊娠期糖尿病、流產、早產及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的機會,明顯高於年輕孕產婦。
Advertisiment
1 定期做孕期檢查,監測嬰兒的"動向",如發生上述異常情況,要聽取醫生的意見進行及時治療或終止妊娠。
2 有針對性地進行如羊水脫屑細胞的核型分析、胎兒血液的檢查、細胞染色體檢查等,以排除遺傳方面的疾病。
Advertisiment
3 由於圍產期的生理學特性,藥物作用不可避免的要通過胎盤轉移到胎兒發生作用,甚至危及胎兒的安全。 所以,如果在孕期患有感冒、傷寒、貧血、心衰等,要立即到醫院診治,在醫生的指導下適量服用一些藥物。
4 做超聲波掃描或孕婦血漿甲胎蛋白的測定,確定胎兒是否畸形。
5 有器質性心臟病的婦女,最好弄清心臟病病因、病變程度、心臟代償功能以及能否手術等。 再決定是否妊娠。
6 分娩方式最好選剖宮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