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對麵包
在愛情裡, 不能因為感情需求而太過盲目, 也不能因為物質需求而太過現實。 要知道, 幸福美滿的生活來自於這兩者的平衡。 錢不能代替愛情, 愛情也無法代替金錢, 愛情加麵包, 才是完美的生活。
有這樣兩個女孩子, 一個叫奧蘿拉, 一個叫卡洛琳, 她們是大學同學, 也是要好的姐妹。 念書的時候, 兩個人就經常聊自己心中的白馬王子。
說起這個話題, 奧蘿拉總是興奮不已:“我的白馬王子要有很多年金, 可以給我買大別墅, 可以給我買名車, 可以隨時陪我去巴黎、去紐約購物, 雖然我不是一個財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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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洛琳看著奧蘿拉憧憬的眼神笑著搖了搖頭, 說:“我心中的白馬王子一定要英俊帥氣, 浪漫溫柔, 他還要能和我心意相通, 我的一個眼神就能明白我的意思。 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能給我一個安全可靠的肩膀。 不過, 他千萬不能花心, 要對我不離不棄。 至於金錢, 我想真正的愛情是沒有這個附加條件的, 即使他一無所有, 我與他在一起也會覺得幸福。 ”卡洛琳剛說完, 奧蘿拉就大笑起她的天真來。
也許是巧合, 也許是這兩個女孩子真的一直在追逐著她們的愛情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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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的兩個女孩子都實現了自己的夢想, 但是都沒有獲得真正幸福完美的愛情與婚姻。 很明顯, 她們不懂得如何正確衡量愛情與金錢在生活中的關係。 通常來說, 女性對愛情和婚姻的期望往往比較理想化, 然而, 這種高期望值會帶來兩種截然不同的極端認識:一是信奉愛情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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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 這兩種認識都不夠全面, 也不夠科學。 女人, 如果你愛他, 那麼就請平衡好你們的感情與現實生活的天平。 如果他愛你, 那麼, 就請相信他, 相信他會努力為你們的愛情與生活找到合適的切入點。
雖說金錢買不來真正的愛情和幸福, 但是幸福的人生也時時刻刻離不開金錢。 所以, 愛情加麵包的生活, 才是完美幸福的生活。
婚姻與愛情的結合公式
愛情是人們發自內心的情感需求, 是心靈的碰撞和契合, 真心相愛的愛情是純淨而透明的, 不摻雜任何雜質和附加條件, 如此相愛的兩個人在心靈上往往有著相通的情感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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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 愛情也無法代替金錢。 愛情與金錢完全獨立於兩個意識層面之上, 但是這並不代表兩者之間沒有交集。 當愛情趨向於成熟, 就要走入婚姻階段。 而婚姻本身就是一種現實生活, 愛情與金錢在現實生活中會產生千絲萬縷的聯繫。 我們每個人都生活在一個現實的世界裡, 最基本的需求就是生存, 而生存狀態和生活品質在很大程度上要以金錢作為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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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 愛情和金錢如何平衡, 才能創造幸福婚姻的平衡點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瑪琳的故事。
瑪琳是一位條件非常不錯的未婚女人。 她的職業是花卉設計師。 瑪琳的父母很富有, 更重要的是, 瑪琳本人非常漂亮。 有很多男士追求她, 並希望能夠把她娶回家。 最後, 她選擇的決賽候選人是兩個完全不同類型的男人。
其中一位是醫生, 前途無量, 性格又好, 家裡還開一家醫院, 是個找不出一點毛病的人。 另外一位是個公司職員, 就職于大公司, 相貌俊美, 為人聰明伶俐,可是,他家裡的經濟條件不太好。瑪琳很迷茫、很煩惱。雖然瑪琳更喜歡公司職員,但是,她覺得還是選醫生做老公更好一些。
周圍人都覺得,比較現實的瑪琳最終會選擇醫生。但是,令人驚奇的是,她居然選擇了公司職員。
在一段轟轟烈烈的戀愛之後,她和公司職員終成眷屬。結婚至今已過數年,她很滿意自己的婚姻生活,過得非常開心。
既然條件比愛情更重要,那麼為何瑪琳選擇了愛情,她卻依然得到了幸福?因為瑪琳雖然在愛情方面放了很大籌碼,但是,更重要的是,她按照現代人生活的“正確公式”經營了婚姻。
比如,當你想跟某人結婚,你的動機為100%。其中男人的自身條件占40%,愛情至少要在20%以上。剩下的40%就要由愛情或者自身條件來填滿它。條件占10%,愛情占90%的婚姻,經不起愛情變淡的危機;條件占90%,愛情占10%的婚姻,則讓雙方都感覺不到生活的樂趣;條件占40%,愛情占20%的婚姻,雖然滿足了最小限度的前提條件,但是,沒有足夠滿足任何一種理由,這樣就使雙方對婚姻失去信心。
瑪琳選擇的婚姻,條件占30%,愛情占70%,處於充分必要條件都容忍的範圍內,所以她能順利開始婚姻生活。她認為,因為她真的非常愛她的老公,所以,她心甘情願努力克服老公相對不足的條件。
我們也知道,天底下沒有一個人能完美地滿足條件和愛情這兩種要求。可是,我們必須努力尋找一個在條件和愛情之間達到平衡的人。只有這樣,你才有可能在將來營造出更好的婚姻生活。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我們的權利。誰都沒有權利說我們“挑三揀四”。
要是碰見一個喜歡的人,就在心裡掂量掂量,不要有什麼負罪感。看看他的條件能不能彌補你倆稍微欠缺的愛情,或者你和他的愛情是否能彌補他相對不足的條件。
為人聰明伶俐,可是,他家裡的經濟條件不太好。瑪琳很迷茫、很煩惱。雖然瑪琳更喜歡公司職員,但是,她覺得還是選醫生做老公更好一些。周圍人都覺得,比較現實的瑪琳最終會選擇醫生。但是,令人驚奇的是,她居然選擇了公司職員。
在一段轟轟烈烈的戀愛之後,她和公司職員終成眷屬。結婚至今已過數年,她很滿意自己的婚姻生活,過得非常開心。
既然條件比愛情更重要,那麼為何瑪琳選擇了愛情,她卻依然得到了幸福?因為瑪琳雖然在愛情方面放了很大籌碼,但是,更重要的是,她按照現代人生活的“正確公式”經營了婚姻。
比如,當你想跟某人結婚,你的動機為100%。其中男人的自身條件占40%,愛情至少要在20%以上。剩下的40%就要由愛情或者自身條件來填滿它。條件占10%,愛情占90%的婚姻,經不起愛情變淡的危機;條件占90%,愛情占10%的婚姻,則讓雙方都感覺不到生活的樂趣;條件占40%,愛情占20%的婚姻,雖然滿足了最小限度的前提條件,但是,沒有足夠滿足任何一種理由,這樣就使雙方對婚姻失去信心。
瑪琳選擇的婚姻,條件占30%,愛情占70%,處於充分必要條件都容忍的範圍內,所以她能順利開始婚姻生活。她認為,因為她真的非常愛她的老公,所以,她心甘情願努力克服老公相對不足的條件。
我們也知道,天底下沒有一個人能完美地滿足條件和愛情這兩種要求。可是,我們必須努力尋找一個在條件和愛情之間達到平衡的人。只有這樣,你才有可能在將來營造出更好的婚姻生活。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我們的權利。誰都沒有權利說我們“挑三揀四”。
要是碰見一個喜歡的人,就在心裡掂量掂量,不要有什麼負罪感。看看他的條件能不能彌補你倆稍微欠缺的愛情,或者你和他的愛情是否能彌補他相對不足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