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事務的自理能力是學前兒童需要學習的重要內容, 它能增強孩子的責任感和自信心, 為孩子將來獨立生活、成功走向社會打下基礎。 但是, 在重智育的今天, 個人事務的自理能力常常被忽略。 不知道爸爸媽媽們都是怎麼做的呢?下面這些建議可以供你們參考:
讓孩子樹立自我服務的意識自己處理自己的事, 不光是一句口號, 也不是讓孩子掌握幾種技能就可以了, 它需要成為孩子的一種習慣, 天天堅持。 因此, 爸爸媽媽除了讓他們體會到其中的快樂, 願意堅持以外, 更要讓他們知道自己的事應該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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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機會, 讓孩子盡情體驗能力是在過程中得到發展。 孩子只有更多的參與到個人事務的處理過程中, 才能發展他們的個人事務自理能力。 在生活中, 很多事情都可以讓3-6歲的孩子自己去決策, 自己去做了, 比如進餐、選衣服、分配看電視和玩玩具的時間、收拾房間等等。 在做中, 孩子自己去思考、去體驗, 去成長。 爸爸媽媽可以成為幕後的把關者。
營造寬鬆的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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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積少成多, 讓孩子逐步獨立要學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對孩子來說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他們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 難度也不一樣。 爸爸媽媽可以幫他們安排一個進度表, 一樣一樣地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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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給孩子必要的方法個人事務不是想做好就能做好的, 它需要一定的方法和策略。 比如, 穿褲子就需要先看褲子的前後, 坐下來, 把腿伸進褲腿裡;想玩小朋友的玩具, 就需要和別人協商, 想辦法征得同意, 而不能搶;玩玩具就得知道玩具的特性和相應的規則。 因此, 在孩子遇到困難的時候給予適當的方法引導是必要的。
自理能力是指幼兒運用各種方法解決所遇問題的能力, 既包括日常生活中的自我服務能力, 也包括在遊戲、學習和交往過程中自我決策、自我調整和自己解決困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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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我會表達我的需要誰說小嬰兒只會被動地依賴媽媽, 瞧, 他們在用哭聲、用面部表情和舞動的手腳述說饑餓、滿足、痛苦和快樂, 吸引媽媽為他們服務。 這就是寶寶管理個人事務的最初手段。
發展特徵初生寶寶一切要靠父母, 但他們是一個主動的人。 他們想盡辦法認識和控制這個世界及他們自己。 他把腳放進嘴裡, 嘗嘗這是啥;更會用各種手段吸引父母以滿足自己的需要。 慢慢長大後, 他們開始不滿足讓父母包辦代替了。 餓的時候, 他會自己把奶瓶往上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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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手記最初, 只要聽到甯寧哭, 我就情不自禁將他抱起來餵奶。 有一次, 他不肯吃奶, 檢查尿布也沒濕, 可甯寧卻越哭越厲害, 小臉脹得通紅, 我急得抱起他準備送醫院。 後來細心的奶奶發現是席子紮到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