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保護孩子的後果
過度保護一般分為驕縱溺愛型以及百般干涉型。雖然出發點都是對孩子的愛,但這類家長往往不注重孩子的心理發展規律,或者只是語言上重視了,但行為上還是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溺愛型養育環境下成長的孩子,普遍以自我為中心,任性自私、缺乏同情心,同時在人際交往中,缺乏責任感、不懂得關心和禮貌,很難交到朋友,易孤群。而干涉型養育環境下成長的孩子適應性差,缺乏獨立思考能力和創新意識。因為過分依賴,心理承受能力差, 遇到困難容易灰心沮喪,甚至焦慮不安,而且他們做事會猶豫不決,沒有自己主見。這樣的孩子到青春期容易出現對抗行為。
過度保護型家長培養的孩子都有依賴型人格。在這些孩子眼裡,離開父母就不能生存,他們會認為滿足他一切需要的父母是萬能的,必須依賴父母, 總怕失去保護神。父母的過度保護,不管是溺愛還是干涉,都是在阻礙子女們長大和自立。
按照心理學家馬斯洛需要理論的觀點,如果家長對孩子時時過度保護,孩子沒有了自己的需要, 也不會有自己的追求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