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過期妊娠不全是超42周,還可能是?
過期妊娠這個詞兒對於懷孕到快臨產的准媽咪們來說一定不陌生了,但是不一定所有的准媽咪都有時間和精力去瞭解清楚過期妊娠的準確定義,甚至有些准媽咪會無形中受到老一輩的孕育觀念的影響,潛意識裡認為寶寶在媽媽肚子裡養的越久,寶寶吸收的營養更多,因此能夠成長的更好,這樣在出生之前自己家的寶寶就比別人家的小孩贏在起跑線了。還有一些媽咪存在瓜熟蒂落的思想,認為生寶寶就該順其自然,即使在醫院診斷為過期妊娠,還是迫切想要順產,不肯接受醫生的專業建議——為了確保胎兒的安全進行引產,或 剖宮產。
一、那麼,過期妊娠的準確定義到底是什麼呢?
專業醫學認為妊娠時間是42周或者大於42周,這種特殊的妊娠情況可以稱為過期妊娠。但並不是過期妊娠嚴絲合縫地按照這個數字來判定,太過輕易下結論是對孕婦和新生兒的不負責任。因為每個女性的性發育成熟度和個人體質都會有很大的差異,就像不能以一個星座或者屬相涵蓋一群人的性格特徵一樣,過期妊娠的判定也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依據每個女性的孕育狀況來判定的。
二、過期妊娠不全是42周,不可以一棒子打死,還有特殊情況。
正常情況下,女性的生理週期一般以一個月或者28天左右為一個週期,那麼其對應的正常孕期一般為280天左右,這種情況下妊娠超過294天的話,也就是孕期時間超過了42周,一般會被醫生判定為過期妊娠,為了確保孕婦和胎兒的生命安全,醫生一般會建議進行引產或剖宮產手術,出現這種情況的准媽媽不必要非得接受順產,猶豫之際就可能使胎兒出現缺氧狀況,從而威脅胎兒的生命安全。
有的女性的生理週期很長,與正常女性的生理週期有差異,40至50天來一次月經的孕婦,其過期妊娠的判定也自然與一般有差異。這些孕婦如果孕期時間比預產期向後推遲達2周或2周以上時,醫生一般可以判斷為過期妊娠,但是這只是一個參考資料,想要得到放心的準確診斷,孕婦還需和醫生面對面溝通,讓醫生根據您自身的狀況做出判斷。
三、過期妊娠的危害及解救辦法
有的孕婦對過期妊娠的認識不夠,沒有足夠的危害觀念,因此在過了預產期2周左右可能還意識不到寶寶的危險,只想著到時間了寶寶自然會出來,殆誤良機。過期妊娠會使胎盤的功能出現老化的惡況,胎盤的血管出現老化時有可能會讓胎盤供血不夠,從而胎兒的氧氣供給出現不充足的情況,胎兒也得不到足夠的營養補充。
這樣導致的較輕的危害是:分娩時胎兒耐受力較差,易出現胎心、羊水異常,多量胎糞排除後又被胎兒吸入肺中,導致吸入性肺炎。而較重的危害也並非聳人聽聞:胎兒過熟令其缺氧的耐受力大大降低,威脅其生命以至胎死腹中的風險性也大大提高!
為了及時解救孕婦和胎兒的安全,醫生一般建議引產,引產不成功再進行剖宮產,在生產前一直決定順產的媽咪也請酌情考慮,最好接納醫生的專業建議。並且防患於未然,在妊娠的3個月就該做盆腔檢查,以免妊娠晚期確定預產期出現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