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液不當容易引起嚴重後果
醫學界公認,用藥時能口服的不選擇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選擇靜脈輸液。這一用藥原則是在大量循證醫學證據的支持下形成的,但公眾未必都清楚。
輸液不當容易引起嚴重後果
感冒發熱,輸液輸出“輸液反應”
4月的一天,張科長的兩歲兒子鵬鵬感冒了,晚上發起了高燒。由於他家離醫院較遠,而且上次鵬鵬感冒發燒時打了點滴後很快就好轉了,加之張夫人學過急救,夫婦倆覺得這次依樣畫葫蘆就行了,於是決定給鵬鵬在家裡打點滴。他們翻出上次到兒童醫院看病的病歷,到附近小診所買了輸液的藥品,給鵬鵬掛上了點滴。但就在快滴完時,鵬鵬突然出現畏寒,繼而熱度更高,講胡話,夫婦倆嚇呆了,趕緊打車送到醫院。醫生診斷為輸液反應,經緊急搶救後才得以脫險。
醫生點評:輸液如同用藥,人體有時也會發生不良反應,即輸液反應。據統計,最常見的輸液反應為發熱,占80%以上。
一般認為,輸液反應的基本特徵如下:
①在輸液過程中,病兒突然出現畏寒或寒戰,數分鐘後開始發熱,體溫迅速上升至39攝氏度~41攝氏度或更高;
②一般多發生在輸液後30~60分鐘內,滴入液體100毫升~250毫升時;
③通常在停止輸液後數小時,或使用鎮靜、脫敏藥後,
畏寒或寒戰現象消失,體溫能較快恢復正常。
一旦出現輸液反應,應立即減慢輸液速度或停止輸液;注射非那根,嚴重者(發生休克)須靜脈注射地塞米松,並予以吸氧及抗休克治療;若病情嚴重仍須輸液,應及時更換輸液管、藥物及液體。
小兒患普通感冒發熱,不宜動輒打點滴,因為:
①這類病兒用些對症(如打噴嚏、流涕、鼻塞、發熱)藥物治療2~3天后,多能逐漸痊癒;
②在氣溫較高時,發熱病兒易出現輸液反應,重者可引起高熱驚厥,進而危及生命。
輸液不當容易引起嚴重後果
嘔吐腹瀉,補液補出“水中毒”
週末,兒科急救室收治了一名病兒,病兒約三歲,已處於昏迷狀態,煩躁不安,呼之不應,四肢間斷性抽搐。
醫生給孩子作了全面體檢後,考慮為輸液不當所致水中毒(稀釋性低鈉血症)合併腦水腫,化驗血鈉值為118毫摩爾/升(正常值為135~150毫摩爾/升)。診斷明確後,立即給予供氧、補堿、靜滴高滲氯化鈉溶液等治療。通過10多個小時的緊張搶救,病兒終於轉危為安。事後追問病史,尋找原處方,得知病兒以往身體健康,這次發病始於前天的腹瀉。病兒每天拉稀水便10多次,嘔吐數次,並伴發熱,媽媽帶他到個體診所輸液,輸液量達1250毫升,其中糖水約1000毫升,鹽水只有250毫升,且輸液速度偏快。
醫生點評:水中毒亦稱稀釋性低鈉血症,是指體內水分過多,導致血液稀釋、血鈉濃度降低的情況。臨床上,輸液導致水中毒並非少見,幸好大多數為輕度水中毒。該病兒由於短時間內水分進入體內過多,超過了腎臟的排出速度,過多的水使細胞外液稀釋為低滲液,細胞因水進入而發生水腫,造成水中毒。病兒表現為精神委靡,全身無力,肌張力降低,體重增加,渾身浮腫,尿量先增後減,嘔吐、腹脹。腦水腫明顯時,如不及時搶救,可危及病兒生命。
輕度水中毒只需嚴格限制入水量便可。重度水中毒的處理,主要是用高滲含鈉液提高血鈉濃度,恢復滲透壓和細胞功能,促使多餘的水從腎臟排出。
其實,對於急性腹瀉並輕度脫水的病兒,治療首選口服補液鹽,並不需要靜脈輸液。
輸液治病觀念亟待“刷新”。縱觀全球,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對輸液都有嚴格的規定,不會隨便給病人輸液。事實上,多數疾病都可通過吃藥治癒,不需要輸液。
醫學界公認,用藥時能口服的不選擇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選擇靜脈輸液。這一用藥原則是在大量循證醫學證據的支持下形成的,但公眾未必都清楚。
為什麼要強調這樣的原則,有兩個主要原因:
一是在這三種用藥方式中,口服用藥不良反應最輕、最慢,因此也最安全,還可防止交叉感染,減少病人輸液時的疼痛,減少抗藥性。靜脈輸液是把藥物直接輸入血液,不良反應最猛也最快,有的幾分鐘內就可置人於死地。特別是一些基層醫院、個體診所,由於缺乏搶救設施,醫務人員的搶救知識也不足,一旦出事很難逆轉。
二是這三種用藥方式的成本差別較大,輸液成本最高,特別是抗生素輸液費用,往往比口服藥高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