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產檢十次黃金備忘錄
准媽媽在孕期第12周時正式開始進行第1次產檢。日後醫師為每位准媽媽做各項產檢時,也會依據孕婦健康手冊內記載的檢查項目分別進行並做記錄。
小百科:檢查項目主要包括測量體重和血壓、聽寶寶心跳、驗尿、身體各部位檢查、抽血、檢查子宮大小、做胎兒頸部透明區的篩檢。
2、懷孕13-16周除基本的例行檢查外,准媽媽在16周以上可抽血做唐氏綜合徵篩檢,並看第1次產檢的抽血報告。 16~20周開始進行羊膜穿刺,主要是看胎兒的染色體異常與否。
小百科:產檢重點專案唐氏綜合徵篩檢、羊膜穿刺。
3、懷孕17-20周在孕期20周做超聲波檢查,主要是看胎兒外觀發育上是否有較大問題,醫師會仔細量胎兒的頭圍、腹圍、看大腿骨長度及檢視脊柱是否有先天性異常。
為了媽媽及胎兒健康,一定要落實產前檢查計畫。
4、懷孕21-24周第4次產檢妊娠糖尿病。如有妊娠糖尿病要採取飲食調整,如果調整飲食還不能控制則需注射胰島素,孕期不能使用口服降血糖藥物治療,以免造成胎兒畸形。
5、懷孕25-28周准媽媽要做第5次產檢最重要的是為准媽媽抽血檢查乙型肝炎,檢視准媽媽本身是否攜帶乙型肝炎病毒;要再次確認准媽媽所做的梅毒反應才能徹底治療梅毒。
6、懷孕29-32周第6次產檢醫師要陸續檢查是否有水腫。由於大部分子癇前症會在孕期28周後發生,如果結果發現媽媽血壓偏高又出現蛋白尿、全身水腫等,准媽媽須多加留意。
小百科:准媽媽在37周前,要特別預防早產的發生,如果陣痛超過30分鐘以上且持續增加,又合併有陰☆禁☆道出血或出水現象時,一定要立即送醫院檢查。
7、懷孕33-35周孕期34周時媽媽要做詳細超聲波檢查評估胎兒當時體重及發育狀況並預估胎兒至足月生產時重量。從33周開始產檢應變為每週一次。主要檢查超聲波及胎心監護。
8、懷孕三十六周從36周開始,准媽媽愈來愈接近生產日期,此時所做的產檢,以每週檢查1次為原則,並持續監視胎兒的狀態。
9、懷孕三十七周37周進行第9次產檢。由於胎動愈來愈頻繁,准媽媽宜隨時注意胎兒及自身的情況,以免胎兒提前出生。
10、懷孕三十八周從38周開始,胎位開始固定,胎頭已經下來並卡在骨盆腔內,准媽媽應有隨時準備生產心理。若到了42周以後,仍沒有生產跡象,就應考慮讓醫師使用催產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