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女性必須接受孕檢】如何正確安排孕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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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女性必須接受孕檢?懷孕對於全家人都是是一件喜事,然而要注意的是,懷孕之後必須要做的就是在懷孕期間要定期做檢查。那麼,哪些女性必須接受孕檢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哪些女性必須接受孕檢
適於接受孕檢的女性包括:
1.35歲以上的女性。
2.有基因疾病家族史或已被顯示出是這種疾病的攜帶者。
3.自身有基因異常(例如囊腫性纖維化或先天性)。
4.曾經接觸過可能引發先天致殘的感染源(例如風疹或病)。
5.自從懷孕以來,曾經接觸過她們害怕可能損害孩子的物質或環境。(諮詢一下醫生,有助於確定對某種特定的情況孕檢是否有保證。)
6.以前的懷孕不成功,或者出生的有先天缺陷。
7.在產前的孕檢中呈陽性。
孕期如何正確安排孕檢時間
懷孕後建卡。懷孕後應於三個月內去孕婦戶口所在地的醫院保健科,建立孕婦圍產保健卡(不同街道辦事處具體程式有所不同,有的需去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再去醫院保健科建卡)。
1、初次產前檢查:
時間一般在孕3-4個月,首次檢查內容及專案較多,檢查內容如下:
問病史:仔細詢問此次妊娠過程,末次月經準確日期,以便推算預產期;孕早期有無早孕反應,發熱及服藥史,有無出血、心悸、下肢浮腫等症狀。詳細瞭解月經及既往孕產狀況,過去身體狀況;做過何種手術;有無遺傳病家族史,孕婦年齡及職業(是否接觸有毒有害物質);丈夫身體狀況。
全身檢查:進行常規體格檢查,注意測量血壓、體重,檢查心臟及乳☆禁☆房發育情況。
婦科檢查:聽胎心,瞭解子宮大小、產道和子宮周圍有無病變存在。
輔助檢查:查血常規(紅、白細胞計數)、血型、出凝血時間;尿常規(尿蛋白、尿糖、尿沉渣鏡檢)、乙肝五項、肝腎功能、血甲胎蛋白、梅毒反應。
複診產前檢查:
2、孕中期產前檢查:
孕16-32周,每月去醫院檢查一次。
具體檢查內容如下:詢問孕婦健康狀況及胎動出現的時間。
產科檢查:測量血壓、體重;測量宮底高度和腹圍,聽胎心,瞭解胎兒生長發育狀況;注意孕婦有無水腫。
輔助檢查:複查血常規,尿蛋白;腹部超聲波檢查,瞭解宮內胎兒發育狀況,及早發現畸形。
指導孕期衛生及營養,許多大醫院都開設有孕期衛生及營養講座。
3、孕晚期產前檢查:
孕32-36周,每2周去醫院檢查一次,孕36周以後每週檢查一次。
產科檢查:測血壓、體重、宮底高度和腹圍,聽胎心、查胎位、測量骨盆(24-36周間),預測分娩方式。
輔助檢查:複查血常規、尿蛋白、肝功能;腹部超聲檢查,瞭解胎兒成熟度及胎位;做胎兒心電圖監護。指導孕期衛生營養及自我監護(每天胎動計數)。
特殊孕檢該不該做?
產科醫生根據不同情況對圍產期的孕婦作不同的檢查。有的孕婦提出疑問,是否所做檢查越少越好?做這些檢查有什麼作用?能否不做?對此,產科專家認為,該做的檢查還是要做。醫生會根據不同的個體作不同的檢查,為的是保障優生優育。
產科B超
定期對孕婦進行B超監護,可以監測羊水量、胎盤位置、胎盤成熟度及胎兒有無畸形等。還能瞭解胎兒發育與孕周是否相符。一般懷孕第34周做一次產科B超,第37~38周再做一次。
胎心監護
胎兒心率受交感神經和副交感神經調節,通過信號描記瞬間的胎心變化所形成的監護圖形的曲線,可以瞭解胎動時、宮縮時胎心的反應,以推測宮內胎兒有無缺氧。正常妊娠從懷孕第37周開始每週做一次胎心監護,如有合併症或併發症,可以從懷孕第28~30周開始做。
妊高實驗
主要目的有兩個:一是對妊娠高血壓症進行預測,二是評價胎盤功能。醫生通過儀器探測孕婦橈動脈,監測每分鐘的動脈血流量,然後準確地測出各種血液參數,如血液黏滯度及微循環變化的過程。根據這些變化,醫生可以調整治療方案和觀察療效。
胎盤功能監測
通過抽取孕婦的耳血,檢測孕婦的激素水準是否在正常範圍內,可以間接地瞭解胎盤功能。
通過上述內容的介紹,您現在應該對哪些女性必須接受孕檢瞭解了吧。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