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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前的4堂情商課 開發孩子與人交往的潛能

養生之道網導讀:

孩子們之間難免會有小摩擦:欺負人了,被欺負了,發怒了,傷心了……當這一切發生以後,我們會怎樣緩和孩子們的情緒,幫助他們友好相處?

文/陳忻(美國康乃狄克大學心理學博士世界兒童發展研究協會和國際嬰兒研究協會成員)

帶孩子去兒童遊戲場所玩的時候,我們常常能夠觀察到各色各樣的孩子以及各色各樣的父母。

寶貝是哪一派?

動作派

當他看到什麼玩具想要玩的時候,上手就拿,不管這個玩具是不是在別的小朋友手裡。

隨和派

即使自己手裡的玩具被別人搶走了,也不哭不鬧,自己接著找別的玩具。

不妥協派

絕對不放自己手裡的玩具,或者搶不過別人的時候,一定要大哭。

通常,父母的角色是……

旁觀者

讓孩子自己哭,自己去解決問題。

保護者

絕對不允許自己的孩子“吃虧”。

干預者

努力和孩子溝通, 講道理,爭取和平解決問題。

孩子在一個群體裡,怎樣和其他小朋友友好相處、怎樣解決和其他小朋友的小衝突、怎樣表達自己的立場和觀點、怎樣和別人協商、怎樣分別從自己和別人的角度去看一個問題,這些其實就是情商培養的第一步。當孩子需要解決問題的時候,我也常常問自己:作為父母,我們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才能夠讓孩子學習人際交往的一些初步技巧,才能夠逐步培養孩子與人相處的情商呢?很樂意在這裡和大家分享我的原則。

第1課

孩子3歲以前,我們不做旁觀者

大寶經常和我們鄰居家的一個孩子一起玩。那個孩子脾氣比較溫和,他媽媽也比較重視孩子的行為規範。兩個孩子在一起玩的時候,搶別人手裡的玩具是常有的事。正因為我們兩家非常熟悉,當兩個孩子搶玩具的時候,我們都不會偏向某一個孩子,而是公平來處理:“是誰先拿到的玩具,就讓誰先玩。”我們會勸搶到玩具的小朋友把玩具還給別人。如果不聽勸告,就要被我們隔離在一邊反省。有時候我們也會開玩笑:“算了,不管你們了,你們自己去解決。”不過一次也沒有實行過,因為孩子還不到3歲,語言表達能力還不夠,他們沒有辦法很好地表達自己的意圖,自己協商解決問題。所以在孩子3歲之前,家長僅做一個旁觀者是不可行的,那樣,對孩子的要求就是過高了。兩個孩子通過我們的教育,行為上的規範,再加上後來在幼稚園裡的學習,當他們3歲多的時候,那些讓人頭疼的搶東西,不願意分享的行為就幾乎沒有了。

找教育觀念一致的家庭交往

如果說兩家的教子理念不一樣,比如,我認為孩子要學會分享,而對方的媽媽表面上也是教育,暗地裡卻為自己的孩子“不吃虧”感到高興,縱容自己孩子的不良行為。這樣的話,我就不要讓兩個小朋友一起玩了。一方面,如果我教自己的孩子要分享,而別的孩子卻不分享,他一定會覺得很困惑:為什麼我這樣就不行,別人這樣就可以?另一個方面,我教自己的孩子行為有規矩,別人卻絲毫沒有規矩的話,也是傷害了守規矩的孩子,比方說他就是沒有辦法玩到他最喜歡的玩具,因為對方不願意遵守“輪流玩”的規則。

第2課

遇到小霸王,媽媽有辦法

和朋友家的孩子一起玩,或者在家裡玩,通常安全還是有保障的。但是,如果當我們在公共遊戲場所,有一些互不認識的孩子在玩滑梯或其他娛樂設施,父母要特別注意保護孩子的安全。

有一次,我看到幾個孩子在一起玩沙,本來大家玩得好好的,這時候來了一個兩三歲的小朋友,一把搶過一位女孩子手裡的小耙子。小女孩哇地就哭了。大家都在想:這個孩子的家長在哪裡?等著他出來主持公道。結果並沒有人出來,看樣子這位家長是“旁觀者”,也許他覺得孩子打打鬧鬧,搶搶玩具都是天性,沒必要糾正。這個時候,小女孩的媽媽做得很好。她很平靜地對搶東西的孩子說:“對不起,這個小耙子是小妹妹的,請你還給她。”她和那個孩子目光對視,說了兩遍,這個孩子把東西還回來了。如果他硬是不還,怎麼辦?我想那就需要和他的家長溝通了:“這個玩具是我家女兒的,請你讓孩子把這個玩具還給她。”

保護好孩子的安全

3歲以前的孩子,由於他們的語言表達還不夠好,對規則的遵守還不能做到自覺,對道德的理解還相當有限,所以,需要家長做仲介來引導。在公共場所,碰到霸道的孩子欺負自己的孩子,一定要保護自己的孩子。如果別的孩子搶自己孩子的玩具,就去替孩子要回來。如果別的孩子打人,要趕緊把自己的孩子抱開。

第3課

鼓勵孩子使用語言

去年,我帶孩子去鄰居家玩的時候發現,兩個3歲半左右的孩子已經能和平共處了,而他們2歲的時候在一起還經常搶玩具。所以小寶寶的媽媽不要著急,孩子稍大一些,表現就會好很多。

比如,他們每人拿一些積木,各自搭出不一樣的房子。推著小車,假裝從橋下路過。偶爾,他們會看上同一塊積木。我們在一旁觀察,看看他們自己會不會解決。一個說:“我先拿到的!”另一個說:“可是我現在就缺這個!”有時候一方將另一方說服了,於是,“好吧,讓你先用這塊把屋頂蓋好。”這是和平解決的狀態。可是,也有時候各不相讓。這個時候,就需要成人適時介入,勸說兩個人:“你用不同的顏色也很好看,我們來試試看這塊紅的!”通常孩子都能聽進去道理。成人的介入就是提醒他們控制自己的行為,也是給孩子樹立了一個用語言解決問題的榜樣。這一切,孩子都會看在眼裡,也是一種學習。

公平地執行約定規則

這個年齡的孩子逐漸懂得了規則,也能夠運用語言。如果小朋友之間發生爭搶,要讓他們使用語言,而不是使用拳頭。我們孩子幼稚園的老師也是這麼教孩子的:如果別人打你了,或者搶你手裡的玩具,一定要大聲叫:“不能打人!”或者“不要搶我的玩具!”老師聽到了,就會來公正處理;或者老師一時沒有看到,那也不要和別人打架,而是要去告訴老師,說明情況,讓老師來處理;如果你們打了起來,兩個小朋友都要挨批評,都要坐到一邊去反省。

第4課

鼓勵孩子獨立談判

有一次,我們在一個室內遊樂園玩。一群孩子在滑滑梯,大家都在排隊。這個時候過來一個不認識的孩子想插在東東前面。東東很憤怒地說:“嘿,你應該排在後面!”東東媽媽站在一旁觀察,沒有立刻插嘴。插隊的孩子不說話,還想蹭進來。東東說:“我也在排隊。大家應該按順序來!”媽媽緊張地注意著他們,以防一個動手,可以及時制止。插隊的孩子看到大家都看著他,不好意思了,就站到了隊伍後面。媽媽走過去,表揚東東:“你做得很對!”對插隊的孩子說:“你能夠遵守規則,這樣大家都高興,對不對啊?”

給予孩子及時的表揚

孩子正是通過一些小事,慢慢鍛煉自己的勇氣和語言表達能力。如果插隊的是一個很粗暴不聽勸的孩子,父母一定要及時制止,保護自己的孩子。

4歲及以上的孩子,已經懂得了不少規則,自覺遵守規則的能力也提高了。他們更懂得與別人合作,也學會了在遊戲中分工,而且他們也慢慢能夠從別人的角度來看問題。這個階段的孩子,如果有了衝突,可以鼓勵他們自己解決。當然,要和孩子強調的是,無論怎麼樣,要使用語言,而不是拳頭。

編後語

要培養孩子的情商,開發孩子與人交往的潛能,父母需要瞭解孩子在不同階段的發展特點,根據孩子的個性,從小事出發,引導孩子有效地和別的小朋友解決問題,友好相處。你一定可以做得很好!

別人的孩子打我的孩子,我要不要教他打回去?

A:

以暴制暴不是好辦法。一方面,孩子才兩三歲,不能明辨是非,也不能掌握分寸,要是養成了不分青紅皂白打人的習慣就不好了;另一方面,如果碰到更加霸道的,孩子最終還是會吃虧。

我鼓勵孩子自己處理矛盾,別人把他的玩具搶走,讓他自己要回來。這樣好不好?

A:

當孩子還不滿3歲時,他的能力有限,如果父母不給孩子主持公道,只會使守規則的“好孩子”受到傷害,讓他們感到困惑。

我的孩子是不是太軟弱了,別人打他,他不還手;別人搶他的玩具,他自己遞過去。這可怎麼辦?

A:

非常理解這位媽媽,因為大家都不想自己的孩子吃虧。不過,有的孩子性格就是溫和一些,這樣的行為並不要緊。等他們大一點,和別的孩子相處的時間多了,明白了交往的一些規則,再加上家長和老師的引導,孩子的行為是會有所改變的,而不會一直這麼“懦弱”。比如,到了三四歲的時候,有了“所有權”的初級概念,他就不會輕易把自己的東西讓給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