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要防心臟病
產後心臟病是指分娩後心臟出現的不正常現象,如產婦感到心慌、胸悶、不能平臥、氣急等。一般在產後24~28小時最為明顯。產婦如在產前已有心臟病,心臟功能屬於一級的(即輕度心臟病),一周後會完全恢復正常。心臟功能屬於二級的(即心臟病在輕度勞動之後即有症狀出現的),可能由輕變重,嚴重時甚至出現心力衰竭。
產後要防心臟病
是哪些因素導致產婦心臟發生變化呢?這是因為妊娠時,隨著胎兒的發育生長,子宮必然增大,將心臟推向上方。在妊娠期間,心臟的工作量逐漸加大,心臟會略有肥大和心率加快。檢查時,可發現心臟的界限加寬,有的可出現雜音及早搏等。孕婦如能在產前做定期檢查,在醫生的監護下,輕度心臟病的孕婦一般能適應這種改變而進入分娩期。
但是分娩期則是對心臟負擔的考驗,因為在臨產時,每一次子宮收縮都增加心臟的負擔。當產婦在用力屏氣使胎兒娩出時,產婦血壓上升,肺的迴圈壓力加大,氧的消耗量增加而得不到充分補充,這時產婦會出現青紫現象。當胎兒娩出,胎盤排出,子宮驟然縮小,原來與胎盤建立起來的血循環也一下子停止,這時子宮內的血液突然都進入母體的血循環,加上因橫膈下移,心肺的位置也相應地回到孕前的位置,這一系列的變化,一顆健康的心臟尚可勝任,但對心臟病者就會成為使病情加重的直接原因。如患有心臟二尖瓣狹窄的產婦,產後還可能引起急性肺水腫,患有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的產婦,產後往往會加重病情,甚至發展到心力衰竭。因此,患有心臟病的孕婦,必須在預產期前一個月住院待產,在醫師的監護下進行必要的用藥治療和合理指導。產後還需觀察到心臟恢復正常方可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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