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落單遭智障男脫褲猥褻 教孩子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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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內急上廁所把6歲的女兒留在廁所外,落單的女童被一名中年男子猥褻。近日,西城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該男子肖某批准逮捕。>>事發 智殘男猥褻女童被批捕
今年2月27日下午2點,小齊帶著6歲的女兒紅紅(化名)來到居民區旁一公共廁所,小齊去上廁所,讓紅紅在廁所外面等她。約20分鐘後,小齊從廁所出來後沒有找到女兒,她大聲呼喊了幾聲孩子,紅紅才從廁所南側一居民樓的樓道裡跑了出來。此時,小齊並沒有察覺異樣。在回家的路上,小齊問紅紅為什麼跑到樓道裡去了,紅紅的回答讓她大吃一驚。
紅紅描述,媽媽進入廁所後她就坐在附近一輛三輪車上。幾分鐘後,一名中年男子向紅紅走來。男子問紅紅坐在這裡幹什麼,為何不回家,紅紅回答在等媽媽。男子隨即靠近紅紅,用手摳摸紅紅身體、親吻她,還將紅紅的褲子脫掉。紅紅感覺彆扭就用手阻擋、掙扎,男子便將紅紅拉拽到居民樓的樓道內,再次脫掉紅紅的褲子,摳摸和親吻紅紅的身體。這時,小齊在外面喊紅紅的名字,肖某聽到喊叫聲後放開了女孩,紅紅趁機跑出了樓道。
小齊立刻帶著女兒返回廁所,在廁所附近找到了這名中年男子肖某。面對小齊的質問,肖某承認了猥褻女童的全部事實。
肖某稱這麼做是因為好奇,看到小女孩就想這麼幹。小齊立刻打電話報警,民警趕到現場後將肖某帶走調查。
經查,肖某今年47歲,是一級智力殘疾的患者。司法機構鑒定結果顯示,肖某為輕度精神發育遲滯,實施違法行為時辨認和控制能力削弱,評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近日,西城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肖某批准逮捕。
>> 建議加大兒童自我保護教育
辦案檢察官邢曉玲介紹,經總結近年辦理的猥褻兒童案件發現如下特徵:受害人多為低齡女童;被害兒童均無反抗和主動告發意識,甚至有被害兒童是在遭受多次猥褻後,因他人或家長發覺才事發;犯罪嫌疑人絕大多數是與被害人相熟的單身中老年男性,且文化程度低。
究其原因而言,一是兒童心智發育不成熟,缺乏犯罪防範意識,或誘於犯罪嫌疑人的小恩小惠,或懾於犯罪嫌疑人的恫嚇,或對受侵害行為性質認識不清;二是部分家長警惕性不高,存在監護空白;三是犯罪分子普遍存在僥倖心理,常認為被害人年幼,性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較弱,實施猥褻相對容易得手,而且不易聲張,因此受到法律處罰的風險較低。
邢曉玲檢察官建議,首先應加大對未成年人自我保護和犯罪防範的教育,教授自我保護措施,使其在遇到侵害時知道如何自救和報警,並適時適度提高性侵防範意識。同時,監管責任人應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提高防範意識,不讓孩子處於無人看管的狀態,不輕易將孩子交由他人看護。
>> 如何教孩子保護好自己的身體?
家長該如何教育和引導孩子,呵護他們的身心安全呢?可以告訴孩子,如果有人對自己有如下行為,是不對的,需要大聲說不,告訴父母,尋求幫助。
1.把孩子帶到一個隱秘的地方,叫孩子脫下衣服或褲子,摸孩子的胸部或生☆禁☆殖☆禁☆器;
2.讓孩子摸對方身體的某個地方(胸部、生☆禁☆殖☆禁☆器),或讓孩子看他的裸☆禁☆體或隱私部位;
3.帶孩子看有很多成人裸☆禁☆體鏡頭的電影或者視頻;
4.用他身體的某個部位(生☆禁☆殖☆禁☆器或者嘴巴)接觸孩子身體的隱私部位;
5.在公車、電影院等公共場所摸孩子身體隱私部位。
>> 父母要讓孩子明白,一旦遭遇性傷害,要做到以下幾點:
1.在與他人的接觸中,如果判斷出了是不好的接觸,儘快冷靜下來,然後想辦法機智地離開。
2.不要激怒侵犯者,這樣會給自己帶來生命危險。
3.如果被性傷害,要做三件事情:立即告訴爸爸媽媽、報警、到醫院檢查身體情況。
4.如果力量無法與侵害者抗衡,也沒有機會逃離,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先順從罪犯,不要以跳樓等傷害自己生命的方式來抗爭,保護好自己的生命。
孩子需要從父母那裡獲得的資訊是:一旦遇到這樣的事,要知道這不是你的錯,一定要告訴爸爸媽媽,爸爸媽媽會保護你不會再受到傷害。讓孩子相信父母是孩子堅定不移的保護者。然而很多父母並沒有這樣做,導致很多孩子遭受性傷害後不敢尋求父母和親人的保護,獨自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並反復遭受性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