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將對性侵兒童罪犯實施"化學閹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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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近年來迅速增多的性侵兒童案,印尼政府決定“放大招”。近日,印尼內閣會議通過將“化學閹割”作為對性侵兒童罪犯的額外懲罰。什麼是化學閹割?
化學閹割並非字面所指閹割,而是一種藥物控制法,通過服用藥物,降低睾丸激素分泌,抑制性衝動,並不會使人喪失性能力。
檢察長:讓罪犯作案前再思考一千次
印尼總檢察長普拉賽尤說,加重懲罰可以讓戀☆禁☆童癖者在作案前再思考一千次要不要犯罪。目前印尼對性侵兒童罪犯的處罰是最高15年監禁和一定數額的罰款。額外的處罰意味著將在監禁的同時對罪犯進行“化學閹割”。普拉賽尤說,目前只要等待印尼總統佐科簽署,這道法令就可生效。
印尼保護兒童委員會主席西拉伊特說,印尼在保護兒童不受性侵方面已經敲響警鐘,最近幾年相關案件一直穩步增多。印尼政府資料顯示,性侵兒童案從2011年的2178起增加到2014年的5066起。去年年底,一名6歲的男童在雅加達一所知名國際學校遭到5名男清潔工性侵,這起案件一度轟動印尼社會。今年最近的一起兒童性侵案發生在本月初,一名9歲的女童在雅加達遭到綁架後被奸殺。
目前國際上對罪犯實施“化學閹割”的國家有波蘭、俄羅斯、愛沙尼亞和美國部分地區。2011年,韓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實施“化學閹割”的亞洲國家。
盤點各國對性侵者的懲罰
性侵兒童不但挑戰人倫道德的底線,也觸犯法律規定的紅線。兒童性侵害問題存在於世界各國,19個國家的系列研究表明,女童中性侵害發生率為7%-34%。而在防範兒童遭性侵、處罰性侵兒童罪犯方面,每個國家的方式方法各不相同。今天就讓我們來瞭解下,主要發達國家是如何保護兒童的。
美國:罪犯資訊公佈上網,公共場所嚴禁接近兒童
1996年5月17日,克林頓總統簽署了“梅根”法案,隨後該法案在美國各州普及開來。“梅根”法案規定,為避免有犯罪前科者出獄後繼續危害社會,警方會錄取強☆禁☆姦犯的指紋、氣味和DNA等資料,並永遠存檔保留。強☆禁☆姦犯出獄後,他所在社區的警方還會將其照片、住址、外貌特徵等個人資訊放到網上以供讀取,提醒公眾留意防範。2004年,《梅根法案》又有了進一步的發展:性侵兒童的罪犯,假釋期間須佩戴手腕警告標誌與電子追蹤器。若一個人曾經犯案兩次以上,出獄後還必須每3個月前往警方接受一次問詢,甚至鬍鬚、髮型等體貌特徵有所改變時,也必須及時向警方報告。
登記在案通常只是開始,有時性罪犯還被禁止接近兒童聚集的場所。在佐治亞州,性罪犯不得在距學校、教堂、公園、滑冰場或泳池300米的範圍內工作或生活,違者立即逮捕。近些年,美國多地的社區已開始對性罪犯居住的地區進行管制,越來越多的公共場所禁止他們進入,其中包括北卡羅來納州、華盛頓州、馬塞諸塞州、亞利桑那州等。
在美國,雖然各州對強☆禁☆姦或猥褻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同,但都將其視為重罪。多個州法律規定,只要與14歲以下的兒童發生性關係,無論是否出於自願,一律按強☆禁☆姦罪處理。有五個州允許對強☆禁☆姦幼童者判處死刑。在美國,警方對兒童從事色☆禁☆情活動的打擊始終嚴厲,甚至連家中藏有兒童色☆禁☆情照片都屬於犯罪行為。
日本禁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
在日本,援助交際常常導致性犯罪。為此,日本早在1999年設立了兒童買春及兒童色☆禁☆情處罰法,規定如果通過金錢讓未滿18歲的兒童提供性☆禁☆交或者性服務就被看成是“兒童買春”行為。與未滿18歲的兒童進行性☆禁☆交或者猥褻行為時,無論有金錢往來與否都要受到處罰。
德國允許性犯罪者自願選擇是否“化學閹割”
在懲治強☆禁☆姦兒童犯上,德國恐怕是歐洲最為嚴格的。與美國相同,與年齡在14歲以下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一概視為強☆禁☆姦。心理學家研究證明,很多犯有強☆禁☆姦罪的罪犯在被釋放後都沒有真正改過自新,還會第二次、第三次走上同樣的犯罪道路。單靠刑罰,難以阻擋犯罪。
有鑑於此,德國允許性犯罪者自願選擇是否通過外科手術進行“化學閹割”。所謂化學閹割主要是指通過注射雌性激素和抗抑鬱藥物,降低性衝動。作為減刑假釋條件,對戀☆禁☆童癖罪犯實施藥物治療。
英國、瑞士專門針對兒童進行防止性侵害教育
很多國家的兒童性教育不僅僅講述男孩女孩青春期身體和心理的變化,還著重普及預防保護教育,並將其納入教育計畫中。這方面的教育主要是應付性騷擾的對策和技巧以及在危急關頭如何自救或尋求幫助。
英國把性教育排進課程表,根據“國家必修科學課程”的具體規定來進行教育。兒童從5歲開始,就在學校接受有關防止性侵犯的課程。該課程將向學生解釋身體的哪些部分屬於私處,大人摸不得。遭非禮的兒童往往不明白發生了什麼事情,因此,他們需要這方面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