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父母為啥重視孩子做家務?這是件快樂的事
養生之道網導讀:
想讓孩子做家務並不一定需要多麼強硬的手段,只要安排得當,就能讓小傢伙享受到其中的樂趣,整個過程更可以提升親子關係。做家務要從小開始
多多1歲多就上幼稚園了,班裡都是過了1歲但不到2歲的孩子。剛入園的時候家長可以去陪幾天,當時我就看到,孩子們吃完飯都是自己把一次性盤子和碗扔到垃圾箱裡的,這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來這麼小的孩子就可以“幹活兒”了!其實,孩子小的時候是很願意爸爸媽媽讓他們幹點小活兒的,估計在他們眼裡那跟玩兒也差不多。
從幼稚園得到啟示後,我有時就讓多多幫我扔掉他自己的尿布,完成後給他個大大的“High five(擊掌)”作為獎勵。後來多多上了小班,我又觀察到美國幼稚園在引導孩子把玩具歸位方面做得有聲有色,完成任務時還特地配有專門的兒歌。
Clean up,
clean up everybody,
everywhere.
Clean up,
clean up everybody
do your share.
所以,多多大概2歲時,也開始在家裡負責把自己的玩具歸位。不過一般都是我和他一起做的,分配他收拾一部分玩具,比如積木;而我收拾另外的部分,比如圖書。因為在幼稚園,基本也是小朋友們一起協作來完成收拾的任務,我覺得這種合作的方式非常符合這個年齡段孩子的特點。
家長要有什麼樣的心態?
為什麼美國父母很重視讓孩子參與到家務生活中呢?在美國生活久了,我覺得大概有兩點原因:一是給孩子一些責任感,讓他瞭解,作為家庭的一分子應該為家作些力所能及的貢獻。二是讓孩子鍛煉自理能力,為將來的獨立生活作準備。
基於這樣的考慮,我覺得讓孩子做家務,期望值不必太高。小孩子做事,大人在旁邊看著時總會覺得他們做得慢,還不利索,恨不得插手進去自己做。這個時候,一定要把心態放平,克制自己,讓孩子自己完成,還要作好你得重來一遍的準備。不過,只有這樣孩子才有鍛煉自己和培養責任感的機會。時刻要記住,不求完美,只求參與。不是非要他做到什麼,而是要他體驗這個過程。
家務活分配要符合年齡特點
多多在幼稚園時,1歲多要扔掉自己的一次性餐具,3歲開始幫老師分零食,擺放餐具,5歲時掃地、擦桌子、擺桌椅,是根據年齡來分配其能勝任的事情的。關於多大的孩子做什麼家務,美國育兒雜誌或那份流傳的家務清單都有類似的建議。但建議只是建議,只有爸爸媽媽最瞭解自己的孩子,知道應該怎樣最有效地給孩子分配任務。而且,清單只是一個框架,其中有很多微妙的細節,是需要家長用心觀察和摸索的。比如清單中“整理玩具”這項,並沒有告訴你2歲多的孩子還不太接受一個人默默地收拾玩具這種做家務的模式,最好是大人或同伴一起配合完成,還要用類似玩耍的方式來進行。
多多喜歡被分配的家務是拿信,把垃圾桶拖回家,幫我洗車,洗水果,洗碗,做清掃工作(因為他從小就喜歡掃帚)。
還有一點我覺得比較重要,讓孩子做家務一定要安全第一,所以才會有分年齡段的家務清單。我曾心血來潮地試著教多多學做炒雞蛋,結果看到油加熱還會濺出來時,多多有些害怕,一下子不知所措。我檢討了一下,覺得這項家務分配得有點早了,於是改教他用微波爐加熱食物,多多完成起來就沒有障礙了。
做家務其實應該是快樂的
從多多的身上我看到,孩子小時候對做家務並不反感,反而有些家務是他們很樂於做的。 雖然我們家做家務不和零花錢掛鉤,也沒有其他物質刺激,但孩子仍然喜歡做。比如夏天,多多喜歡幫我洗車,他正好借機玩水,清涼一下,還感覺自己是大孩子了,能擔得起這樣大的一份任務。再比如說做飯,多多特別喜歡幫廚,磕個雞蛋,擇個豆角之類的他都要搶著幹。最喜歡的還是幫我包餃子,並享受那種家庭流水線作業:多爸負責弄餡兒,多多負責裝餡兒,把餃子皮周圍抹上水,我負責包。說起來,這也算是家務,可對於孩子來說,不跟玩兒一樣嗎?
廚房裡的很多家務,都是親子同樂的好機會。當然,帶孩子做飯,會撒得到處都是,弄得最後的打掃工作相當艱苦,但大家都開心得不得了,很值得。所以,做家務並不一定是件多麼強硬的事,只要安排得當,孩子能享受到其中的樂趣,整個過程更可以成為提升親子關係的一種手段呢!
德國立法規定:孩子必須做家務
德國法律條文中有一項規定:
孩子在6歲之前可以玩耍,不必做家務;
6~10歲,偶爾要幫助父母洗碗、掃地、買東西;
10~14歲,要剪草坪、洗碗、掃地及給全家人擦鞋;
14~16歲,要洗汽車、整理花園;
16~18歲,如果父母上班,要每週給家裡大掃除一次。
對於不願意做家務的孩子,父母有權向法院申訴,以求法院督促孩子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