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保胎的情況有哪些
不宜保胎的情況有哪些?日前,“孕婦因服用‘過期’保胎藥流產”的新聞,再次引發公眾對保胎安全性和必要性的探討。生殖醫學專家指出,染色體異常會造成男性無精、少精,而對女性生育的影響,則主要表現為習慣性流產。研究資料顯示,早期流產的患者,80%-90%存在胎兒染色體異常。而在孕早期就停止發育的胎兒中,也有過半存在染色體異常。因而,當出現流產徵兆時,是否要進行保胎安胎,成為不得不慎重考慮的問題。
專家介紹,發生在12周以前的習慣性流產叫做早期習慣性流產,晚期習慣性流產是指妊娠12-28周以前。部分有過自然流產經歷的女士在妊娠期間出現陰☆禁☆道流血或其他流產先兆時,都會慌亂無主,想盡辦法保胎。
其實有些流產是不可避免的。絕大部分自然流產是胚胎不健全所致,這類流產恰恰起著一種自然淘汰作用,幫助把不健康的胎兒淘汰掉。
而本身屬於習慣性流產的患者,在出現流產先兆時又很想要這個孩子,在開始保胎治療前,一定要進行B超及其他輔助檢查,以明確胚胎或胎兒是否存活。
另外還要找出先兆流產的原因,比如陰☆禁☆道出血、輕微肚子疼等。再就是既往有流產史的患者不要在懷孕後進行保胎,最好在懷孕前就找到既往流產的原因。
有以下情況不適宜保胎:
(1)遺傳性基因缺陷。
(2)母體體質較差或患有嚴重急性內科疾病。
(3)母體孕期急性☆禁☆感染;體溫在38.5℃以上維持3天以上。
(4)父方生殖系統感染。
(5)外界有害物質侵害。
(6)妊娠期反復陰☆禁☆道流血等。
不宜保胎的情況有哪些?總之,發生先兆流產不能僅憑孕婦的主觀意願決定是否保胎,需先查明原因。如果是由以上病理因素所致,應視具體情況決定人工流產或在未足月時提前終止妊娠,以免出生畸形兒、病兒或其他健康品質不高的嬰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