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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孩子立規矩 訣竅學起來

【爸媽們,你們立的規矩合格嗎?】

其實,爸媽們的煩惱,不僅因為孩子正處於成長的特殊時期,會有一些叛逆行為。也有可能是,父母們對於家庭規則的制定還不夠上心,思考得太少,無法正確引導孩子遵守規則。現在,仔細考察一下,你的規矩是否也犯了這些失誤?

·規則太複雜。如果你制定了很多規則,而且規則複雜,那麼寶寶的理解能力與記憶力可能跟不上,僅記不住這些規則,還可能覺得糊塗,分辨不出自己做的究竟是對還是錯。

·朝令夕改,規則經常變動。規則不可能永遠固定,但是三天兩頭改一次規則,孩子容易忘記規則,而規則的權威性也會下降。

·規矩都是爸媽說了算。規則的制定並沒有經過孩子的同意,基本是一言堂。但作為孩子本身卻得無條件地接受這些規則。所以,規則的實行性很可能僅僅是來自爸媽的權威。

·規則並不堅定。如孩子吵鬧著要吃糖或看電視,有些父母會發怒後又心軟讓孩子,違反規則。這種表面上態度堅決,而立場不堅定的行為,會讓孩子覺得只要他哭鬧,規則就可以被破壞。

·制定規則沒有獎懲。孩子們有時候會偷偷地嘗試違反規則沒有獎懲,違反規則不需要成本。那麼,他為什麼要遵守規則?

·家長也不不遵守規則。你制定了規則後,孩子們會偷偷留意父母的行為,當孩子發現父母們在外也不遵守規則時,他們可能會以家長的行為為標準。

【規則制訂:可行+民生】

爸媽們不要特地去照搬他人曾經成功的規則,每個孩子的成長情況,家庭的氣氛環境都會有所不同,只有適合自家的才是最佳的。不過制訂的時候不能必須考慮兩個因素就是可行性與民主性。

關於可行性,就是規則在現實生活中能不能用,爸媽們可以參考以下這些意見:

·規則的制定應該不超過7條。以後還想增加內容時,可以在孩子牢記後,對原有規則進行一些改動。

·規則需要有書面協定。把規則一一抄寫下來,製成合同形式,要有孩子與父母的簽名。

·要反復檢查規則。瞭解規則是否有沒有表達的問題,或是交待不清。如規定“晚上不准看電視”,最好說清楚如“晚上7點後不能看電視”。

至於民主性,便是規則不能是父母想要孩子怎麼做,而是要考慮怎樣做才是對孩子好,以及孩子能否接受規則。

·規則制訂時,要先與孩子商量。商量時,可以參考孩子的意見,酌情調整家庭規則,但不會完全滿足孩子的要求。

·獎懲並行。獎勵和懲罰,會讓孩子對執行規則更加有動力。獎勵可以是一項特權,如孩子連續多少天遵守規矩,可以在星期天多看一個小時的電視,或者獲得一下午出去玩的機會。而懲罰則不應該太過嚴厲,可以是收回某項特權,如這個星期天減少半個小時出去玩的時間等。

·要隨著孩子的情況的變化而調整規則。學會考察孩子的成長狀況,和周圍環境的改變,根據改變調整規則,這會讓規則變得更加適用。

【規則執行,要以孩子為出發點】

制定規則並非是為讓孩子成為一個講究規矩的人,而是想讓孩子更健康的成長。所以執行規則時,也要讓孩子能感受到你的愛,以孩子的健康成長為出發點,才能讓規則具有存在價值。

·孩子違背規則,家長處罰時避免情緒激動。盛怒會讓你傷害孩子的情感,對規則產生抵抗心理。平常心處理,孩子更能體會到自己的錯誤。

·規則不會一日達成,父母要堅持。父母一次性制定數條規矩。孩子們可能做不到一下子達成,父母因此覺得孩子頑皮就放棄,剛開始一段時間也不要隨意處罰孩子,如果孩子有誠意,可以給孩子數次豁免懲罰的機會,孩子會慢慢習慣規則的。

·一視同仁。如果家有二胎,家長切記不要對他們區別對待,執行標準不一。不然隨時引起孩子們的反抗。

·堅持原則。剛開始可以給孩子豁免權,但是當孩子熟悉規則後,則要獎懲分明,不因孩子的淚水與吵鬧去破壞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