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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同居男友屢屢“家暴” 只因為她長的太漂亮?

馬麗的男友趙衛東脾氣很暴。這是馬麗跟趙衛東相處三個月即得出的結論。不熟悉趙衛東的人對趙衛東的評價都很高。小夥子做事認真,勤快,腦子轉得又快。接快遞行業不久,就自己承包了一個片區的業務。附近的寫字樓裡的白領都願意用趙衛東家的快遞。發單速度快,服務還好。

馬麗是一家公司的前臺,就是在趙衛東來拉業務時兩人認識的。小夥子能說會道,人也長得高大帥氣。最重要的是附近幾個寫字樓片區的快遞業務都歸他管。馬麗覺得趙衛東這樣的男友挺能給自己安全感。

慢慢相處的時間久了,馬麗發現趙衛東跟自己最初的印象幾乎完全不一樣。兩個人在一起時,趙衛東常常是沉默的,並不怎麼愛說話。馬麗的手機一響,趙衛東就會陰陽怪氣地說一些嘲諷的話,大意是說馬麗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馬麗覺得很莫名其妙。趙衛東的疑心顯然有點過了。

一次兩個人約好要去看電影,馬麗在臨出門時有點事兒耽誤了一會兒時間。到達兩個人約定的地點,趙衛東沉著臉,一言不發地奪過馬麗的手機就看。看到馬麗的最後通話記錄是跟她公司裡追求她的男同事的通話記錄。趙衛東揚手就給了馬麗一嘴巴。轉身離開約定的地點。馬麗長得漂亮,有人追求是事實。但並不是像趙衛東想的那樣,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這一次趙衛東的爆發,差點導致兩個人分手。事後,趙衛東向馬麗誠懇認錯,稱是自己太在乎馬麗了,怕她被別人奪走一時情緒沒控制住才動手的。馬麗僵持了幾天後,架不住趙衛東天天的甜言蜜語,就原諒了他。之後兩個又恢復了以往的狀態。

趙衛東自這次事件之後,就常常提出讓馬麗住到他那邊去,方便兩個人互相照顧,也減少約會浪費的路途時間。除了脾氣急這個毛病之外,馬麗總體上對趙衛東是滿意的。父母在老家每年都盼著自己能帶著男朋友回去,如果不出意外,今年過年就打算讓趙衛東見自己的父母了。

然而兩個人同居後不久,趙衛東又一次動手打了馬麗。這一次是因為馬麗同學聚會,回來時是男同學送的。馬麗想過要跟趙衛東分手,但她擔心同事們會笑話她,找了個會家暴的男朋友。趙衛東十分瞭解馬麗的心理,那幾天裡,他每天都會到馬麗的單位去接她下班。在同事面前,趙衛東對馬麗更加體貼了。同事們都表示很羡慕馬麗有個體貼的男友。之後,馬麗時常會在分手和繼續之間糾結、徘徊。

到年底時,趙衛東主動提出,要跟馬麗回去看望她的父母。馬麗害怕趙衛東的拳頭,上次趙衛東打她時,簡直是拳打腳踢。但每次打完後,趙衛東總是痛哭流涕地認錯,保證絕不再打她。馬麗有時覺得趙衛東挺可憐的,他媽媽在他三歲時就跟他爸離婚了。爸爸常常酗酒,喝醉了就打趙衛東。馬麗想用自己的愛溫暖趙衛東,每每想到這,馬麗就覺得自己有責任和趙衛東在一起。但是趙衛東對馬麗的家暴並沒有減少,時間越久,趙衛東的面目就越猙獰。趙衛東明確告訴馬麗,如果敢離開他,就到她公司去,把她的秘密全說出去,把他們的親密照片全發到朋友圈。馬麗報過警,但員警一看他們是同居在一起的男女朋友,就說是家務事兒,簡單批評幾句就走了。馬麗想離開趙衛東,但真的害怕他會到公司去把自己的事和照片全公開了。

類似像馬麗這樣的情形,在法律上屬於典型的同居家暴。即兩個人因為親密關係,在共同生活時,一方對另一方施加的暴力行為。在過去的法律裡,家庭暴力只調整具有家庭成員間的暴力行為,並不包括同居關係間的暴力。將於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也就是說,馬麗完全可以將趙衛東對自己的暴力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依據該法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趙衛東靠近、跟蹤、尾隨自己。

應當說,非家庭成員間的暴力行為入法是本次立法的又一大亮點。能夠極大地填補法律的空白。

提醒

受害者不要強忍

我們經常看到,不少家暴受害者寧願躲在角落裡悄悄地抹眼淚,也不願意將家暴說出來。不用說是普通人,就是那些明星等公眾人物,面對家暴時也是遮遮掩掩。

然而,家庭是我們社會的組成細胞。如果家庭不幸福,我們的社會怎麼會幸福?如果家庭不和諧,我們的社會又怎麼會和諧呢?從這個角度,家庭暴力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家務事,而是關乎我們社會幸福和諧的大事。

呼籲家暴受害者不要強忍,而要主動尋求婦聯幫助,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就顯得非常重要和必要了。在大力宣傳下,一方面能讓家庭成員充分認識到家暴對家庭、對社會的危害性,切實轉變思想認識,減少甚至從根本上杜絕家暴行為的發生;另一方面還能讓家暴受害者學會如何保護自己,敢於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勇敢向家暴說不,那樣施暴者就會膽戰心顫,家暴業就會沒了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