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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稱丈夫婚前婚後判若兩人起訴離婚獲支持

王女士與丈夫劉某2006年經某婚姻介紹所介紹相識後結婚,王女士認為,丈夫與婚前判若兩人且感情不和,2012年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被駁回。目前,王女士再次起訴離婚。昨天,記者從順義法院獲悉,法院認為,自王女士第一次起訴後雙方未同居生活,說明雙方感情已經破裂,法院支持王女士的離婚訴求。

王女士訴稱,她與丈夫劉某于2006年4月通過婚姻介紹所相識,2007年5月登記結婚,婚後無子女。結婚後,丈夫與婚前判若兩人。王女士稱,她多次發現丈夫與多名異性有不正當接觸,為此事與丈夫爭吵,還被丈夫施以拳腳。

王女士認為,雙方的感情已經徹底破裂,所以于2012年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決駁回王女士的訴訟請求。王女士稱,至今她與丈夫已經分居滿兩年,現再次起訴離婚,請法院予以准許。

被告劉某未發表答辯意見,亦未參加庭審。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被告劉某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應訴,視為其放棄了答辯和質證的權利。婚姻關係以感情為基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的,方可准予離婚。

王女士曾起訴要求與劉某離婚。王女士第二次起訴要求離婚,且自第一次起訴後雙方未同居生活,說明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原告要求與被告離婚,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

現如今離婚案件逐年攀升,如何才能儘快的離婚?最快速的離婚方式是什麼?很多人在面對死亡的婚姻時早已經心煩意亂,不想在糾纏下去,儘快的離婚無疑是擺脫這種生活困境的方法,可是最快速的離婚方式又是什麼呢?

如何才能快速的離婚?

律師認為:一種是夫妻二人合意離婚,就是夫妻雙方有協定,協定將財產的分割,債權債務的分割、子女撫養的問題(包括孩子由誰撫養,結婚證、身份證、戶口名簿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一般情況一天就辦理完了。

第二種方法是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或被告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離婚。你可以委託律師代寫起訴狀,拿身份證及影本一份,調解書,這樣也比較快。

實在雙方協商不到一塊,可以讓法院判決,盡力尋找感情破裂的證據,如對方存在吸毒、賭博、有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的。如有其它感情破裂的證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

如感情沒有真正破裂,法院判決不離婚。等六個月後,請律師再行起訴,法院一般會判離。

律師最後提醒:其實在離婚案件中,並不是今天想離婚,明天離婚了就是好事,必須瞭解雙方的真實想法,如果對方不想離婚,要明白對方不離婚的理由,是好面子,還是因為想報復,還是想多分財產,還是想要孩子,還是真的想珍惜這段感情,對於不同的情形我們都不能簡單的處理,法律規定讓注重調解,多給對方一次機會也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

同時離婚是一個過程,如果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通過協商,法院調解,判決,讓對方真正接受這個過程,現實中如果盲目的判決離婚,也會出現很多報復的案件,以及離了婚後的傷害案件,侵權案件等。

離婚中的四忌:

一、太急切。沒有將財產,孩子撫養問題想清楚就離婚,盲目的放棄自己能夠爭取的財產。或沒有將財產查清楚,離婚後後知道還有其它的房產,車子,存款等,而後悔。

二、不溝通。沒有找親戚,律師,法官從中調解,讓對方沒有一個接受的過程,有時會造成一方傷害另一方的流血事件。

三、鬧家人。兩人離婚時,讓兩個家庭的父母過多的參與,演變成兩個家庭的戰爭。

四、輕孩子。離婚時,對孩子的考慮很少,離婚後,未撫養孩子的又想要孩子,以及孩子的撫養費問題,探視權問題,使得婚雖離了,但雙方的糾紛仍在繼續。

所以,作者律師認為,離婚時應想清楚,辦理離婚時要將孩子撫養問題,財產問題詳細約定清楚,離婚後雙方才能開始新的生活!社會才能更和諧!

小編希望看到此篇文章的夫妻都能和和美美。也喜歡這篇文章對你們並沒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