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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懷孕】 4

孕期做檢查很麻煩,到底產檢要做多少次?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並沒有硬性規定需要做多少次產前檢查,一般來說產檢總共做8-11次左右。確定懷孕後大致產檢的安排主要是:懷孕6周左右(停經40天左右)做第一次的產檢;在9-13周(最好在11-13周)做第二次產檢,主要做早期唐氏綜合症篩查;16-18周做第三次產檢;22周左右做第四次產檢,做彩超排除胎兒畸形;28周左右做第五次產檢;32周左右做第六次產檢;36周以後每週進行一次產檢。以上是最新的規範化的產檢流程。以往對於產檢時間間隔的規定則是:28周以前,每四周進行一次產檢;28-36周之間是每兩周進行一次產檢,36周以後,每週做一次產檢。其實這兩者並沒有太大的差別。
2016-05-27 您好,在13周左右第一次產檢的時候需要做一次B超檢查。在懷孕24周到28周的時候需要做一次B超排畸檢查,32周的時候一次B超複查,然後是臨產前一次B超,確定寶寶的胎位。
2016-05-27 你好,一般情況來說,懷孕12周開始到28周,即3-7個月的這段時間內,應該每個月去做一次檢查;從第28周開始,應該每兩個星期進行一次檢查;懷孕36周以後一直到分娩就應該每個星期都去檢查一次。如果以偶特殊情況應根據醫生要求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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