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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懷孕】 6

懷孕後大致產檢的安排是怎麼樣的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確定懷孕後大致產檢的安排主要是:懷孕6周左右(停經40天左右)做第一次的產檢;在9-13周(最好在11-13周)做第二次產檢,主要做早期唐氏綜合症篩查;16-18周做第三次產檢;22周左右做第四次產檢,做彩超排除胎兒畸形;28周左右做第五次產檢;32周左右做第六次產檢;36周以後每週進行一次產檢。以上是最新的規範化的產檢流程。以往對於產檢時間間隔的規定則是:28周以前,每四周進行一次產檢;28-36周之間是每兩周進行一次產檢,36周以後,每週做一次產檢。其實這兩者並沒有太大的差別。
2016-06-01 在孕婦懷孕20-36周前,建議每個月檢查一次,37周以後,建議每週檢查一次,如果是高危孕婦,建議在遵照醫生的指導增加產檢的次數。
2016-06-01 通常建議在6-8周開始檢查為宜,在發現早孕時進行第一次孕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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