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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乖乖問答】 4

兒媳能用撫恤金優先償還債務嗎?

問題描述

 張老漢兩口子的兒子是一家企業的藍領,最近因病去世,兒媳婦從公司領回了一筆撫恤金,分文沒給二老,想用這筆撫恤金償還兒子生前所欠的債務。張老漢提出異議,兒媳婦說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清償的債務,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請問是這樣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是有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規定,但“撫恤金”發生形成于死者死亡之後,死者死亡前並不存在,而“遺產”是死者死亡時遺留的生前已經存在的個人合法財產,撫恤金不是死亡人的遺產。以《繼承法》的上述規定,處理“撫恤金”和“死亡人生前債務”並不準確。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革命烈士褒獎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撫恤金的發放順序等規定:1.有父母(撫養人)無配偶的發給父母(或撫養人);2.有配偶無父母(撫養人)的發給配偶;3.既有父母(或撫養人)又有配偶的各發一半;4.無父母(或撫養人)和配偶的發給子女;…… 撫恤金是所在單位給予死者家屬或生前被撫養人的精神撫慰和經濟補助,相當於生活費的性質。實踐中可參照《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的繼承順序和《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對生活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的原則,在其配偶、父母之間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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