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房產贈繼女,可不可以反悔
問題 【乖乖問答】 4

房產贈繼女,可不可以反悔

問題描述

我與劉女士是樓上樓下的鄰居。我因子女不在身邊,幾次患感冒等小病都是劉女士主動幫忙照顧,接觸中我們建立了感情。2010年春節我倆自願登記結婚,共同生活在了一起。劉女士的女兒李某非常支持我們的婚姻,經常和她母親一起照顧我,我婚後生活非常愉快。2013年10月,我為表示對繼女李某的感激之情,與她簽訂了一份《扶養協議書》,我將名下唯一一套房產贈予李某,李某與劉女士一起照顧我,對我負有贍養責任。2014年1月,劉女士突發疾病身亡,半年後李某結婚另過,我又開始了空巢生活。我向李某提出解除扶養關係,退還我贈予她的房產,李某不同意,提出由她出錢雇保姆照顧我。請問:我的要求能得到法律支援嗎?

網友回答
最佳答案 你有權要求解除雙方之間的扶養協議關係。你們所簽訂的《扶養協議書》實質是附義務的贈予,即受贈人接受贈予後負擔贈予人的生老病死的義務。劉女士去世、李某結婚另過後,她停止了對你的贍養義務,在李某違約在先、不能盡協議約定的贍養義務的情形下,你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對於李某出錢雇保姆照顧你之變更原扶養協議的行為,你有權決定不予接受。當然,對於李某此前幾年裡所盡的贍養義務情況,你應酌情給予李某適當的補償為宜。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