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和分娩對于有心臟病的孕婦而言, 是一次嚴峻的考驗, 它是孕產婦死亡的四大主要原因之一(心臟病、產后出血、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羊水栓塞)。
解放軍306醫院婦產科杜建新主任醫師說, 患心臟病的孕婦有3個時期需要特別注意:血容量增加一般始于妊娠6周, 至孕32~34周時達到高峰。 分娩期是心臟負擔最重的時期, 也是病人最危險的時刻。 產后3天, 心臟負擔仍然較重, 要警惕心力衰竭的發生。 因此, 妊娠32~34周、分娩期、產后3天是心臟病孕婦需要闖過的三關。
首先, 建議原來有心臟病的女性, 要事先征得醫生的同意后再決定是否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