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胎死腹中是指胎兒出生前在子宮內就已經死亡的狀況。
導致胎死腹中的原因相當多,
最常見的包括:
1、母體的疾病:
糖尿病;高血壓,
不論是懷孕之前就有高血壓,
或是懷孕引起的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敗血病,
或是其他原因引起的休克。
2、寶寶本身的問題:
染色體異常和先天性畸形;感染:病毒感染或是細菌感染;胎兒免疫溶血疾病;臍帶意外:臍帶脫出、臍帶扭結、期待栓塞;代謝異常。
Advertisiment
3、生產過程的問題:
胎兒窘迫或是胎兒窒息等等。
4、胎盤因素:
胎盤早期剝離;胎盤功能不足;過期妊娠;前置胎盤;雙胞胎輸血綜合征;母兒血型不和。
5、環境的問題:
環境毒物;藥物等等。
“胎死腹中”發生的情形
通常在產檢的時候, 可利用胎兒心跳監視器以及超聲波, 檢測胎兒的心跳, 在胎兒出生之前發現胎死腹中狀況。 懷孕中期以后的胎死腹中, 通常孕婦自己也會感覺到某種異狀。 最明顯的感覺是胎動消失, 完全感覺不到胎動。 另外的征兆包括子宮不再隨著懷孕周數變大, 體重沒有增加或減輕, 但是這兩個征兆比較不明顯, 需要一段時間才會觀察出來。 由于現在的產婦,
Advertisiment
胎死腹中的發生率大約是千分之六左右, 80%以上是發生在足月之前, 一半以上發生在28周以前。 由于醫學的發達, 在生產過程中胎兒死亡的情況現在比較少發生。
“胎死腹中”后的處理
通常確定胎死腹中以后, 醫師就會進行適當的處理, 通常會進行引產。 大部分的胎死腹中, 都可以經由陰☆禁☆道自然生產, 并不需要開刀。 如果死胎留在子宮內太久沒有處理, 會對母體產生不利的影響。 通常胎死腹中的時間超過四個星期以上, 孕婦就會出現血液凝固功能受損的并發癥。
胎死腹中的引產過程和自然產生差不多,
Advertisiment
有些胎死腹中的發生, 屬于偶發事件。 但是也有部分則是有明確的病因, 舉例來說, 有些孕婦患有明顯型的糖尿病, 如果沒有經過適當的治療就再度懷孕, 則再發生胎死腹中的概率仍然相當高, 例如胎盤早期剝離或是妊娠糖尿病, 雖然無法預防其發生, 但是經過 看了““胎死腹中”面面觀(上)”這篇文章, 你是否對懷孕知識有了更多的了解呢, 了解更多請查看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