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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鋒精神”不適合低齡兒童

豆豆今年六歲了, 平日非常喜歡聽我們給他講故事, 我們做家長的也非常配合, 給他買了各種兒童讀物, 一邊教他識字一邊給他講道理, 眼看著市面上能買到的故事書都買得差不多了, 我們只能給他講小時候聽到過的故事, 但是最近發生的一件事讓我和豆豆爸開始反思, 我們小時候崇拜的英雄們適不適合給今天的孩子們聽?

那天, 我去接豆豆的時候幼兒園阿姨特意跟我道歉, 說是沒看好豆豆, 今天讓他掉進了噴泉水池里。 我細問之下才知道, 原來是豆豆班上有一個小女孩, 頭發上的發帶掉進了噴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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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豆豆想起了我們給他講過的英勇救火的賴寧, 當時我跟他說男子漢就應該英勇一點, 要有正義感, 能夠見義勇為, 于是豆豆就跳進了水池, 幫助小朋友把發帶撿出來。 這可把幼兒園阿姨嚇壞了, 放學的時候主動給我道歉。 我們家里聽見了這件事也起了不小的波瀾, 爺爺奶奶一會夸他勇敢, 一會說他莽撞, 一會又說老師們沒盡到責任。 我和豆豆爸沒有說話, 我們知道這不是老師看管不嚴引起的, 這都是因為我們給他講故事的時候灌輸了太多見義勇為、熱心助人的觀念, 這才讓孩子在同學有困難的時候不顧人身安全, 沖動地幫忙。

我們小時候的英雄人物都是一副俠義心腸, 永遠把個人安危至于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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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想著他人和集體的利益, 這種大公無私的精神鼓舞了幾代人, 然而我們今天的孩子都是小太陽, 社會也不再需要孩子在危險面前沖鋒陷陣了, 那些鼓勵舍生忘死他人至上的故事也該適當地減少宣傳, 起碼在孩子沒有完全理解故事意義、沒有足夠保護自己的能力的時候不要跟他過多講解。 我國傳統文化中的義氣、勇敢當然很重要, 我們也想培育一個有責任感的孩子, 但是看著孩子如此魯莽, 我們首先為不符合年齡的教育而深深自責, 小孩子們需要自己的新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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