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孕婦最親近的人, 只要丈夫時時關心愛護孕妻, 細心注意孕妻的微小變化, 妻子和孩子便都會健康幸福。
首先丈夫要每日對孕妻細心觀察,
如孕妻的身體出現浮腫,
應引起注意,
如浮腫范圍變大,
程度變重,
早晨仍不減輕,
則屬于病態,
應督促妻子就醫。
如妻子出現皮膚發黃,
更不應忽視,
若
伴有全身乏力,
食欲減退,
要馬上到醫院檢查,
是否孕期患上病毒黃疸性肝炎。
如孕期腹部增大過速,
即過于“顯懷”,
應及早就診。
其次要幫助妻子計算預產期。 正確的算法是末次月經的月數減三, 日數加七, 如末次月經為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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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稱孕期體重。 整個孕期孕婦體重應增長十至十二公斤, 月增不應超過二公斤, 周增不超過半公斤。
第四數胎動, 自第二十八周起, 每晚幫助妻子數一次胎動, 每次一小時, 正常胎動每小時三到五次, 如少于三次, 表明宮內胎兒缺氧, 應及時就醫。
第五聽胎心音。 應從妊娠第三十六周開始, 每天一次, 正常胎心音每分鐘120——160次, 如超過或低于此數則為異常。 聽胎心音應將耳朵貼在孕妻的腹壁上, 胎音像手表走動的聲音, 邊聽邊用手表計數。
第六主動尋問妻各種情況。 主要包括妻的食欲、睡眠、大小便是否正常?陰☆禁☆道有無流血?發現異常及時就醫。
另外, 丈夫應為孕妻在孕期記錄保健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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