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是人所特有的一種綜合性智慧和才能的心理活動, 是人的認識能力, 包括感知事物的能力、記憶能力、想像能力、思維能力和創造力等, 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聰明程度。
兒童智慧結構一般概括為四個方面:
①動作能:反映小兒的姿態、頭的平衡、坐、立、爬、走、跑、跳及使用手指的能力,
這些運動能力構成了對小兒成熟程度估計的起始點。
②應物能:反映小兒對外界事物的分析和綜合的能力,
也就是運用過去的經驗來解決新的問題。
③ 言語能:反映小兒聽、理解和語言的表達能力。
④應人能:反映小兒生活能力和與人交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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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智力測驗是通過動作、作業、回答問題、做算術題、拼圖、理解詞義等方面進行的,
是間接的測定方法,
故有其局限性。
其局限性在於:
①智力測驗無法測定兒童的智力潛能,
它只能測定兒童智力的表現,
即使是測量智力的表現,
也難以用有限的測驗題目確切地說明智力的全部情況。
②智力測驗只能測量一定時期內智力的某種表現,
而不能預定人的智力發展,
企圖通過一次智力測驗決定一個人的終生發展前途是不正確的,
而且是有害的。
③智力測驗的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於它是怎樣設計的,
只有設計周密、細緻、有較高的科學性的方法才是可靠的。
另外專案的設計受設計者的國籍、文化狀態等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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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智慧檢查時, 不一定能得到滿意的、較客觀的結果, 常與孩子的主觀情緒、檢查環境等有關。
總之各種智慧檢查方法, 都不能作為評價兒童智力水準的唯一標準, 必須結合兒童在日常生活中所表現出來的各種能力, 以及學校老師、家長及鄰居對孩子智力的評價, 通過分析和綜合, 才能作出較客觀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