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教”并不是什么新事物。 辭典中稱, 所謂胎教, “就是孕婦在妊娠中要精神安定, 努力修養, 給胎兒以良好的感化”(《廣辭林21)))。 正如修養一詞所表示的那樣, 往往容易理解為“非做不可”, 盡義務。 另一方面,
以往的胎教給人以一種強烈的感覺,即“那樣做, 對胎兒不利”, 屬“妊娠期間的禁止事項”。 例如, “妊娠中不要看火災”, “不宜看恐怖電影”之類。 這是古訓, 不見得是迷信。 經專家判斷, 其中可信的為數不少。 但是可以說, 這些多為被動的、消極的胎教。
最近終于強調聽音樂, 看美麗的繪畫等積極的胎教。 而且有逐步升級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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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的胎教, 應重視的是“胎談”。 即對腹中胎兒的談話。 即首先通過胎談加強母子的“感情”。 通過胎談建立感情非常有效。 從妊娠八個月開始, 只要進行兩星期的胎談, 可以說其效果比用十年時間, 以深情去撫養十歲的孩子所建立起來的“感情”要強得多。 正因為這樣, 妊娠中建立感情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