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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粒感冒藥就要打掉孩子?

中國孕育網,5721.net 隨著醫學的不斷進步, 現在準媽媽們從孩子還是胚胎時就可以得知他們健康與否, 在醫生的建議下, 一般的做法是:健康的生出來, 不健康的就及時終止妊娠, 以確保嬰兒出生的健康率。 但問題也同時顯現出來:當一些外界因素有可能對胎兒造成影響時, 有些醫生往往會不由分說地建議孕婦終止妊娠, 但事實上有的情況并不需要做得這么極端。

兩粒藥就要丟一個孩子?

李女士今年26歲, 是個很普通的上班族, 唯一困擾她的是結婚兩年還沒有孩子, 醫生說由于她子宮本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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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懷孕比較困難。

一個半月前, 李女士的身體發生了變化, 自覺不適的她上杭州某醫院看醫生, 結果醫生給了她一個好消息:懷孕6周!這讓李女士一陣興奮, 但同時也有一絲擔憂:“醫生, 我上個月因為感冒吃過兩粒‘白加黑’, 算起來是懷孕兩周左右, 對孩子有沒有影響?”“懷孕的時候吃感冒藥, 肯定對孩子有一定影響, 我建議你還是早點把孩子打掉。 ”醫生的一句話立刻給肚里的孩子判了死刑。

“就因為兩粒感冒藥, 而且沒做任何檢查, 就讓我把好不容易懷上的孩子拿掉?要是我把孩子拿掉了, 以后卻懷不上, 該怎么辦?”從醫院回到家, 李女士才回過神來, 對醫生的建議提出質疑。

孕期服藥不一定非“打”不可

就李女士的個案, 記者昨天咨詢了省婦女保健醫院產一科的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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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主任認為, 像李女士這樣并不需要終止妊娠。

“一般來說, 我們一定會建議孕婦在懷孕期間慎用藥物, 例如感冒藥等, 因為很多藥物雖然對孕婦無害, 但會對胎兒產生影響, 可能使胎兒畸形, 嚴重的甚至讓孕婦流產。 不過像李女士這樣, 在受孕兩周內用藥, 至今孕婦也沒流產, 對胎兒應該是沒影響的。 ”姚主任進一步解釋, “因為在受孕兩周的時候, 胎兒細胞分裂很快, 而且有多向性, 一個細胞受損了, 其他細胞可以代替發育, 所以這時候孕婦服藥, 可能導致胚胎的徹底死亡, 就是流產, 一旦胚胎存活下來, 就說明胎兒不會因此致殘。 ”

“打”與“不打”醫生掌權

那么, 李女士先前看的醫生為什么建議拿掉孩子?記者咨詢了一些在婦產科工作的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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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表示, 為了確保孕婦生出一個健康寶寶, 可能也會提出終止妊娠的建議, 因為他們不想“冒險”。

一位婦產科醫生告訴記者, 就目前的醫療科技來說, 還不能完全檢測出胎兒是否健康, 但現實中又有很多因素可以導致胎兒出現問題, 所以一發現“可疑因素”, 保險的做法就是建議孕婦終止妊娠。 “其實, 這也是一種比較省事的做法。 如果費心思讓孕婦冒險把孩子生出來, 萬一孩子不健康, 肯定會有醫療糾紛, 孩子也成為父母的負擔。 ”

而與此同時, 很多夫婦也表示, 他們作出終止妊娠的決定很大程度上都是參考了醫生的建議。 “醫生畢竟比我們專業得多, 他們認為孩子可能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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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拿掉, 我們肯定不敢冒險, 畢竟每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小孩健康。 ”陪太太正在圍產期檢查的周先生說。

醫生的建議沒有規范可依

看來, “打”與“不打”界限劃定權基本掌握在醫生手中, 可醫生又是憑什么來作出“打”與“不打”的建議?記者詢問過在臨床看病的醫生, 也詢問過衛生行政部門的相關負責人, 絕大多數人給的答案都是“靠臨床經驗”。 據了解, 目前對于什么情況下, 孕婦一定要終止妊娠, 什么情況下又可以繼續妊娠, 無論是相關醫療規定, 還是臨床診斷規范, 都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 只能依靠醫生的個人臨床經驗來作出判斷, 出現“偏差”也在所難免。

對此, 衛生行政部門的相關負責人認為, 就目前的醫療技術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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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很難用文字來明確規定出界限, 但一些臨床醫生的做法值得改善, 要提醒他們考慮胎兒的狀況外, 也要考慮孕婦的實際情況, 盡量作出正確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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