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寶貝無外乎兩種方法, 那就是自然分娩或剖宮產。 有的產婦在生孩子時這兩種方法都嘗試了一遍, 也就是受了人們常說的 “二茬罪”。 因此, 有些准媽咪就覺得, 與其受二次罪, 還不如直接剖宮產更保險, 這樣可以少受罪。 專家認為, 為了母子健康, 准媽咪和家人都要正確看待“二茬罪”。
正確看待剖宮產:剖宮產只是自然分娩的一種補救措施
處於下列情況, 醫生會果斷地選擇剖宮產:
* 當胎兒或准媽咪發生危險情況時。
* 在時間不允許自然分娩的情況下。
* 由於某些情況, 與自然分娩相比, 剖宮產對母嬰更安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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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種常見剖腹產適應征:
1.巨大兒, 當胎兒過大, 准媽咪骨盆無法容納胎頭。
2.准媽咪骨盆狹窄或畸形, 即頭盆不稱時。
3.胎兒出現宮內缺氧, 短時間內又不能分娩時。
4.准媽咪患嚴重的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無法承受自然分娩。
受“二茬罪”3個原因
1.意外中止自然分娩, 改為剖宮產。
剖宮產與自然分娩這兩種分娩方式, 並不一定一成不變, 而是可以轉化的。 當決定自然分娩進入產程後, 有時卻難免會出現意外情況, 這時就要改為剖宮產分娩。
不宜繼續自然分娩的情況:
* 產程當中, 由於臍帶繞頸等因素引起胎兒宮內窒息或宮內窘迫時, 就需剖宮產搶救胎兒的生命。
* 胎兒因宮縮過強, 發生宮內缺氧, 無法耐受產程, 這時醫生也會建議剖宮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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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產程中, 由於胎位的異常, 胎頭位置不好而無法內旋轉, 也需要採取剖宮產;
* 有時, 產婦的子宮口水腫不再繼續開大, 無法再自然分娩。
2.試產失敗
試產即如果胎兒偏大, 但准媽咪骨盆正常、產力強, 照樣可以嘗試著自然分娩。 但如果在產程中發現情況確實不利於自然分娩, 則再剖宮產也不晚。
3.必須受“二茬罪”
有的剖宮產必須要在自然分娩進行到一定時間後才做。 即使一開始就決定要做剖宮產, 也不能沒有任何分娩先兆就上手術臺, 而是要經過一定時間的宮縮, 待子宮下段肌層變薄, 宮口張開幾指後才開始剖宮產。
受“二茬罪”3大益處:
1.剖宮產手術過程中可減少出血, 避免子宮收縮不好。
2.產前閉合的子宮頸, 在經過宮縮後宮頸會張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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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胎兒經過幾個小時的宮縮, 也經受了自然分娩時應有的鍛煉, 有利無害。
愛心提示:
1.並不是所有的准媽咪都適合採取剖宮產。 為了害怕受“二茬罪”而選擇剖宮產, 更是不明智的選擇。 剖宮產不論對準媽咪還是對胎兒的健康, 都是有影響的。
2.在沒有併發症的情況下, 准媽咪在妊娠晚期不應總是臥床休息, 而應保持正常的活動及生活自理, 這樣可鍛煉肌肉和韌帶, 增強體力, 對於自然分娩很有好處。
3.自然分娩的產婦產後出血較少, 身體恢復較快, 產後很快就可以下地活動。
4.受了“二茬罪”的產婦雖然在產程中體力消耗較大, 但在產褥期只要注意營養、休息及鍛煉, 身體也可以恢復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