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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孩子如何分辨玩伴和殺人兇手

放養孩子 第一誡
不該擔心時不必擔心:告訴孩子如何分辨玩伴和殺人兇手

一位歇斯底里的母親
那是為人父母者遭遇的最混亂的場合之一。 在那樣的場合下, 你必須快速作出決定, 越快越好。
12歲的伊莎貝爾是我的朋友傑夫和蘇的女兒, 她剛剛跟同學們排完一場話劇, 要跟“劇組”的30多名同學和他們的家長一起去附近的連鎖店吃冰淇淋。 這簡直就是奧斯卡頒獎宴會的微縮版, 也難怪伊莎貝爾10歲的妹妹凱特琳也纏著父母一定要跟姐姐去。
凱特琳的父母同意了, 而且他們答應幫忙照看凱特琳的朋友—另一位10歲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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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姑且稱她為“小M”。
蘇有事情要離開一下, 所以傑夫開車把三個女孩送到冰淇淋店, 給了她們足夠的零用錢, 告訴她們他半個小時後就會回來。
就這樣, 小M沒有按計劃被直接送到凱特琳家裡, 而是跟凱特琳一起坐在冰淇淋店裡大快朵頤, 旁邊還有幾十個她或多或少瞭解的孩子, 大家都很開心。 她是個有責任心的孩子, 所以就給母親打了個電話, 告訴她自己正在冰淇淋店裡。
“什麼?!”小M的母親尖叫起來, “你在哪兒?就你一個人嗎?”她重重地掛了電話, 然後立刻撥通了蘇的電話, 憤怒地質問她:“你怎麼能這樣對待我的孩子?”
我自己也是一位母親, 在孩子參與的計畫有變時, 我當然很願意接到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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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這樣的通知或許會讓我有些不爽, 卻不會陷入像小M的母親那樣歇斯底里的狀態。 小M的母親一掛斷電話, 立刻沖了出去, 駕車駛往冰淇淋店。 她硬是把自己的孩子拽到了門外, 把凱特琳一個人留在了那裡, 並且她還對周圍的孩子和家長們大嚷:“這絕對不是我撫養女兒的方式!”
的確不是!她的方式只會把小M變成一個嬌生慣養、依賴性重、整天幻想各種各樣不切實際的危險、找不到一點樂趣的人, 就跟她自己一樣。 (這也是我在故事裡對所有人物使用化名的原因。 我可不想讓她變得更加神經質。 )
我的兩位朋友事後給她發了好幾封郵件道歉, 但她卻一封都沒有回復。 或許在她看來, 蘇和傑夫所做的事情, 簡直就等於把她的女兒獨自丟在荒郊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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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圍不僅有野狼和毒蛇出沒, 還有鬍子拉碴、鬼鬼祟祟的男人到處遊蕩, 他們一隻手拎著酒瓶, 另一隻手握著斧頭。
小M的母親認為, 在那個“無比恐怖”的傍晚, 她的女兒沒有受到任何傷害, 只能歸因於極度的幸運。 她還認為, 她所做的事情完全是一名母親應有的正常反應—確保她10歲的女兒不管身在何處, 都時時刻刻處在她所認同的成年人的監護之下。
傑夫和蘇怎麼膽敢私自更改計畫, 讓她的女兒未經她同意就進了冰淇淋店?居然事先連她的意見都不徵求?她既沒有機會檢查店裡的菜單, 看哪些甜品才算是安全且有營養的, 更不清楚女兒可能會和什麼樣的人說話, 並且女兒在店裡的時候很有可能要上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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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那時候究竟會發生什麼!(參考前面描述的“鬍子拉碴男”。 )
我之所以舉出這個例子, 是因為在今天, 確實有很多父母完全不懂得如何正確地分析風險。 他們把讓孩子自己走路上學與讓孩子穿越戰場火線混為一談。 當他們想像孩子騎車去參加同學的生日聚會時, 總會想到孩子會如何被刹車失靈的載重卡車撞到。 讓8歲或10歲的孩子在公園裡跟同齡的孩子玩, 旁邊沒有大人看管, 簡直就像在孩子口袋裡塞滿肉丸, 然後再把他們推進海洋世界飼養鯊魚的水箱一樣危險。
在他們看來, 哪怕一點點風險都是絕對不能容許的, 否則必然釀成慘禍, 就像新聞和法制類節目裡經常報導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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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唯獨沒有想到, 讓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永遠沒有機會遭遇任何風險, 這件事情本身恰恰就是最大的風險。
當然, 這絕不意味著我喜歡讓孩子遭遇風險。 我討厭這樣的情況, 沒有必要的風險當然沒有任何意義。 在我看來, 孩子不戴頭盔就騎車出門, 簡直就像乘坐艙板到處是破洞的翻滾過山車一樣。 我要求孩子坐車必須系安全帶, 幾乎已經到了偏執的程度。 至於專用的兒童座椅, 更是在我兩歲的時候救過我一命, 當時我乘坐的轎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失控, 旋轉著沖出了護欄。 在那個年代, 還沒有法規要求兒童乘車時必須使用專用座椅, 多虧我的父母在安全方面的周密考慮。 安全確實非常重要, 但如果我們努力想讓孩子在生活中永遠不會遇到任何風險, 那孩子永遠都無法長大,甚至不能跟小夥伴一起坐在店裡吃冰淇淋。
父母眼中的“危險世界”
如果“冰淇淋店事件”僅僅是一次偶然事件,那這本書寫到這裡就可以結束了。那講的只是一位過度擔心的母親而已,有誰會在乎她呢?
然而不幸的是,今天的許多父母都像小M的母親一樣,把外面的世界想像成一片處處充滿危機的叢林,決不讓孩子踏足其中。
儘管他們有時也會感到遺憾,但仍然會把孩子禁錮在狹小的“牢籠”之中。曾有一位女士寫信告訴我,她不敢讓孩子一個人去門口的郵筒取信,儘管他們一家生活在寧靜的亞特蘭大鄉下。在她的觀念裡,哪怕是從家門口到路邊的郵筒之間也可能會發生意外,這都是她所不能承受的。
還有一位父親告訴女兒,他要跟隨她一起出去郊遊,確保她不會遭遇任何意外。為什麼呢?他難道有能力阻止大巴翻到溝裡嗎?
還有一位新澤西州的電臺脫口秀主持人,在我讓自己的孩子伊茲獨自乘地鐵的事情成為焦點之後來採訪我。他問我為什麼要做如此瘋狂的事情。他說他非常愛自己的兒子,所以要保證兒子的絕對安全,絕不允許8歲的兒子在外面打籃球,哪怕是在自己家門口也不行。“外面的變態狂實在太多了!”這是他的原話。
沒錯,這個世界上確實有不少變態狂,其中有些人甚至是電臺主持人。確實也有些傳統意義上的變態狂—戀☆禁☆童癖患者、殺人兇手和暴露狂。儘管並不那麼美好,但變態狂的存在確實是生活的一部分。不過,許多父母似乎完全無法理解的一個簡單的事實是:今天的變態狂並不比我們小的時候多。
這一點似乎很難讓人相信,但這的確是統計資料顯示的結果。在美國,這樣的統計是由 “針對少年兒童犯罪研究中心”(Crimes Against Children Research Center)進行的。中心的建立者是新罕布什爾州立大學教授大衛•芬克爾霍(David Finkelhor),據他說,美國的暴力犯罪率自20世紀90年代早期達到高峰之後,一直處於下降狀態,其中也包括針對兒童的性侵犯案件。他還說,儘管20世紀50年代的城市街頭或許比今天要安全一些,但今天的孩子們遭遇暴力犯罪的概率,絕不比我們這些做父母的小時候的高,無論我們是在20世紀70年代、80年代還是90年代長大的。
所以,儘管許多父母會用“我很想讓孩子享受像我自己那樣的童年,但是時代已經變了”作為藉口,其實這一藉口並不成立。
時代並沒有變,至少在針對兒童的犯罪率方面沒有。事實上,這樣的案件本來就極少發生,所以案發率也不會有太大的變化。更何況手機已經普及,任何人如果看見有孩子被裝扮華麗的小丑騙上一輛塞滿氣球和玩具的小貨車,都會馬上打電話報警的,所以今天的孩子們很可能比我們小時候更加安全。
問題其實在於我們自己,我們總是以為孩子比我們小時候更容易遭遇危險。本書的目的就是分析這種恐懼感,找出其中不合理的地方,以及這種恐懼感如此根深蒂固的原因。不過,你可能和我一樣,有時候翻開一本書之後只會閱讀最前面的一兩章,然後就把書扔在一邊“忘掉”,或是“不小心”把書丟在公車上,所以我必須在這裡就清楚地告訴你,我們完全搞錯了。我們的孩子具有比我們所想像的更強的能力,並且他們的生活環境也比我們想像的安全得多。我們總是為那些虛無縹緲的危險而擔憂,儘管這些所謂的“危險”其實幾乎不可能發生(例如因牙齦手術事故而死亡)。
聖路易斯兒童醫院是美國中西部最大的醫療中心之一,醫院主任F•塞申斯•柯爾博士曾用這樣一句話概括我所描述的情況:“問題在於,人們總以為其他孩子遭遇到的風險,都會百分之百地在自己孩子身上發生。”
他的意思是,當人們聽說什麼地方發生了一起孩子掉下嬰兒床而摔死的事故時,馬上就會以為自己的孩子也會面臨同樣的危險;當聽說別處的某個孩子感染一種極其罕見的疾病時,他們就會認為自己的孩子也很有可能感染同樣的疾病;當聽說有孩子在停車場裡被拐走時,他們會覺得下一個就會輪到自己的孩子,儘管這樣的事件實際發生的概率非常低,常常被統計學家歸為“小概率事件”,也就是“基本不可能發生的事件”。當然,我並不是說這樣的案件完全不會發生,或是否認那些被拐走的孩子有多麼不幸。我的意思只是,因為這樣的案件發生的概率實在太低了,所以簡直是無法防備的,就像你無法防備自己被從天而降的隕石擊中一樣。
然而,今天的父母們在各路媒體的狂轟濫炸之下,都以為自己必須採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儘量避免這些原本就幾乎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成為現實。“但如果你真的那樣生活的話,”柯爾博士總結道,“那你就永遠都不可能去上廁所,否則萬一被馬桶裡的什麼東西抽下去就糟了。”
又是廁所,但是柯爾博士絕不是在開玩笑。他是那種60歲出頭、滿頭白髮的“典型”的醫生,他真該開辦自己的電視專題節目,因為他的形象實在太合適了。在過去的20年裡,越來越多的孩子的父母來找他,諮詢究竟該如何應對那些幾乎根本不可能發生的危險。即使柯爾博士告訴他們孩子其實很安全,他們也不相信,甚至要求博士用核磁共振或其他科學手段來“證明”這一點。這樣的父母會嚴格限制孩子的飲食,儘管博士已經告訴過他們,飲食結構其實對孩子健康的影響非常小。
當然,孩子們受到限制的絕不僅僅是飲食。由於恐懼的緣故,我們一直都在對孩子們的生活進行越來越多的限制。我們不允許孩子獨自上街(會被車撞到),不允許他們去沒去過的地方(會遇上變態狂),不允許他們在公園裡(那裡也有變態狂)或是樹林裡(跳蚤會傳播疾病)玩耍、爬樹(會摔下來)、游泳(會淹死)或是玩泥巴(會陷進去窒息而死)。事實上,今天孩子們的生活確實跟過去完全不一樣了。40年前,美國絕大多數孩子都是走路或騎車去學校的,而今天只有10%左右的孩子會這樣做。有70%的母親承認她們小時候經常在外面玩耍,但只有31%的母親允許自己的孩子這樣做。無論是在大街小巷,還是在路邊的草坪上,孩子們的身影都越來越難看到了。
父母對危險的恐懼感來自哪裡?
那麼,父母的恐懼感究竟從何而來?原因是多方面的。今天的人們需要比過去更加辛苦地工作,所以我們都不認識自己的鄰居。市場上充斥著各種用來“保護”孩子的商品,而這些商品所針對的“危險”是我們過去根本沒有考慮過的,例如專門用於超市購物車的襯墊,用來防止孩子接觸到購物車內的細菌。
我們總是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非同尋常的恐怖事件上(如某個在鄉間小路上被謀殺的女孩子),卻忽視了那些司空見慣的事情(那些每天從學校走路回家,卻從來沒有被謀殺的女孩子們)。這是人類心理的基本特性。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有益的”文章還在指出各種活動可能給孩子們帶來的危險,從光腳跑步(真菌感染)一直到放風箏。“放風箏一定要在晴天進行,以免遭到雷擊。”這就是其中某雜誌的一篇文章的原話。或許在樹木被連根拔起、龍捲風裹著濃密的烏雲逼近的時候,我們確實不應該讓孩子出門放風箏?真要感謝那篇文章的偉大作者,您真是太睿智了!
恐懼,恐懼,恐懼。我們心中總是會莫名其妙地滋生恐懼感,而社會各界似乎也認可和接受這一點。許多學校在組織學生外出郊遊之前都會召開家長會,解釋孩子們要去的地方距離醫院有多近。至少,我們的孩子就讀的學校是這樣做的。回家後看到的是“下水道裡的殺手”這類聳人聽聞的電視節目的主題,其實內容只不過是解釋廁所清潔劑不適合飲用。要麼是“你的鄰居可能是個變態狂”的節目(但他更可能不是)。還有“飲料裡暗藏的危機”這類標題(一片檸檬,外皮上沾著細菌,真是件恐怖的事情,就跟其他事情一樣)。所有人都覺得我們這些父母確實應該時刻小心,避免孩子遭遇任何危險,無論危險發生的概率有多低。結果就是,我們的孩子什麼都幹不成。
一位醫生曾給“放養孩子”博客寫過這樣一封郵件:
我們住在紐約州的阿茲利(Ardsley),一座漂亮的小鎮。我每年要繳兩萬美元的稅,為的是給孩子們提供安全的生活環境和良好的教育。有一次,我讓8歲大的女兒自己騎車去她的朋友家,途中經過兩個十字路口。從我妻子的反應來看,我這樣做簡直是犯下了滔天大罪。附近別的孩子的父母也覺得我這樣做簡直太瘋狂了。的確,如果女兒在路上出了什麼意外,我肯定會痛心疾首的。但這難道能成為我限制孩子人身自由的理由嗎?我的母親在46歲時因為被醉酒的司機撞倒而去世,我的姐姐在24歲時死於癌症。我本人是一名急救科醫生,幾乎每天都要搶救因各種各樣的事故而受傷的人。因此,我想我比大多數人更有資格說,我確實瞭解這些事故有多麼可怕,會給人們帶來多麼嚴重的傷害。然而,我不能允許這樣的恐懼感操縱我的生活。所以,我總是盡可能讓孩子們享受跟我小時候一樣的自由。我9歲時就自己騎車上學,初一時就開始自己坐火車。我的選擇是給孩子自由。
真是個心明眼亮、懂得擁抱生活的人。我在此祝他一生幸運,也祝你一生幸運,親愛的讀者,因為你很可能會踏上同樣的道路。希望你在說服你的伴侶和朋友們接受你的觀點時,也能同樣幸運。
你真的需要這份幸運。
真實的世界
社會究竟怎麼了?我究竟怎麼了?
一位“放養孩子”博客的讀者這樣寫道:
我是兩個孩子的母親,我有一個13歲的兒子和一個11歲的女兒,我為自己曾經的偏執而感到羞恥。新聞上總在說哪裡的孩子被綁架、被強☆禁☆姦甚至被吃掉,讓我心中時刻充滿恐懼。我自己在7歲時就開始每週獨自乘公車去教會學校,中間還要換車。那時我經常跟小夥伴們在城裡玩耍,去哪裡都可以,只要天黑前回家就行。那時我們當然不會帶手機!可是今天,每當我目送自己的孩子跟他的朋友們一起走路去學校時,總會覺得提心吊膽,仿佛天就要塌下來了一樣。我們的社會究竟怎麼了?我究竟怎麼了?我自己無論去哪裡都不會感到恐懼,但我連讓孩子自己走路去商店買東西都不敢。我居然允許社會把自己變成了這樣一個膽小怕事的人,這讓我感到非常羞恥。沒錯,外面的確有壞人,但並不是到處都有。我需要克制自己的恐懼感,越快越好,免得我的孩子們變成膽小如鼠、不知所措的人。假如我們不懂得給孩子們足夠的空間,只會讓整整一代人變得神經質,我要努力改變這一點,從我自己的孩子開始。現在正是陽光明媚的下午,我要把孩子們從家裡“趕”出去,讓他們到街上自己玩吧。(不過,當我打電話給他們時,他們最好還是趕快接聽。)
放養孩子小貼士:
無論是孩子還是家長,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如果你正在閱讀本書,很可能說明你希望從無休止的擔憂中解脫出來,還孩子自由。我無法為你列出詳細的時間表,甚至無法保證本書的內容對你(甚至是對我自己)有效,但請參考下面的“放養孩子”建議:
初級階段:帶著已到學齡的孩子一起過馬路,但是不要牽著孩子的手,讓孩子注意來往的車輛。
中級階段:讓孩子從6歲左右開始學習騎自行車,可以在你們生活的社區裡騎幾圈,一直騎到你的視線範圍之外。(當然,一定要讓孩子戴好頭盔。)
高級階段:開車把正在讀三年級或四年級的孩子跟小夥伴一起送到冰淇淋店,給他們一些零用錢,讓他們自己買愛吃的甜品,過半個小時再回來接他們。 那孩子永遠都無法長大,甚至不能跟小夥伴一起坐在店裡吃冰淇淋。
父母眼中的“危險世界”
如果“冰淇淋店事件”僅僅是一次偶然事件,那這本書寫到這裡就可以結束了。那講的只是一位過度擔心的母親而已,有誰會在乎她呢?
然而不幸的是,今天的許多父母都像小M的母親一樣,把外面的世界想像成一片處處充滿危機的叢林,決不讓孩子踏足其中。
儘管他們有時也會感到遺憾,但仍然會把孩子禁錮在狹小的“牢籠”之中。曾有一位女士寫信告訴我,她不敢讓孩子一個人去門口的郵筒取信,儘管他們一家生活在寧靜的亞特蘭大鄉下。在她的觀念裡,哪怕是從家門口到路邊的郵筒之間也可能會發生意外,這都是她所不能承受的。
還有一位父親告訴女兒,他要跟隨她一起出去郊遊,確保她不會遭遇任何意外。為什麼呢?他難道有能力阻止大巴翻到溝裡嗎?
還有一位新澤西州的電臺脫口秀主持人,在我讓自己的孩子伊茲獨自乘地鐵的事情成為焦點之後來採訪我。他問我為什麼要做如此瘋狂的事情。他說他非常愛自己的兒子,所以要保證兒子的絕對安全,絕不允許8歲的兒子在外面打籃球,哪怕是在自己家門口也不行。“外面的變態狂實在太多了!”這是他的原話。
沒錯,這個世界上確實有不少變態狂,其中有些人甚至是電臺主持人。確實也有些傳統意義上的變態狂—戀☆禁☆童癖患者、殺人兇手和暴露狂。儘管並不那麼美好,但變態狂的存在確實是生活的一部分。不過,許多父母似乎完全無法理解的一個簡單的事實是:今天的變態狂並不比我們小的時候多。
這一點似乎很難讓人相信,但這的確是統計資料顯示的結果。在美國,這樣的統計是由 “針對少年兒童犯罪研究中心”(Crimes Against Children Research Center)進行的。中心的建立者是新罕布什爾州立大學教授大衛•芬克爾霍(David Finkelhor),據他說,美國的暴力犯罪率自20世紀90年代早期達到高峰之後,一直處於下降狀態,其中也包括針對兒童的性侵犯案件。他還說,儘管20世紀50年代的城市街頭或許比今天要安全一些,但今天的孩子們遭遇暴力犯罪的概率,絕不比我們這些做父母的小時候的高,無論我們是在20世紀70年代、80年代還是90年代長大的。
所以,儘管許多父母會用“我很想讓孩子享受像我自己那樣的童年,但是時代已經變了”作為藉口,其實這一藉口並不成立。
時代並沒有變,至少在針對兒童的犯罪率方面沒有。事實上,這樣的案件本來就極少發生,所以案發率也不會有太大的變化。更何況手機已經普及,任何人如果看見有孩子被裝扮華麗的小丑騙上一輛塞滿氣球和玩具的小貨車,都會馬上打電話報警的,所以今天的孩子們很可能比我們小時候更加安全。
問題其實在於我們自己,我們總是以為孩子比我們小時候更容易遭遇危險。本書的目的就是分析這種恐懼感,找出其中不合理的地方,以及這種恐懼感如此根深蒂固的原因。不過,你可能和我一樣,有時候翻開一本書之後只會閱讀最前面的一兩章,然後就把書扔在一邊“忘掉”,或是“不小心”把書丟在公車上,所以我必須在這裡就清楚地告訴你,我們完全搞錯了。我們的孩子具有比我們所想像的更強的能力,並且他們的生活環境也比我們想像的安全得多。我們總是為那些虛無縹緲的危險而擔憂,儘管這些所謂的“危險”其實幾乎不可能發生(例如因牙齦手術事故而死亡)。
聖路易斯兒童醫院是美國中西部最大的醫療中心之一,醫院主任F•塞申斯•柯爾博士曾用這樣一句話概括我所描述的情況:“問題在於,人們總以為其他孩子遭遇到的風險,都會百分之百地在自己孩子身上發生。”
他的意思是,當人們聽說什麼地方發生了一起孩子掉下嬰兒床而摔死的事故時,馬上就會以為自己的孩子也會面臨同樣的危險;當聽說別處的某個孩子感染一種極其罕見的疾病時,他們就會認為自己的孩子也很有可能感染同樣的疾病;當聽說有孩子在停車場裡被拐走時,他們會覺得下一個就會輪到自己的孩子,儘管這樣的事件實際發生的概率非常低,常常被統計學家歸為“小概率事件”,也就是“基本不可能發生的事件”。當然,我並不是說這樣的案件完全不會發生,或是否認那些被拐走的孩子有多麼不幸。我的意思只是,因為這樣的案件發生的概率實在太低了,所以簡直是無法防備的,就像你無法防備自己被從天而降的隕石擊中一樣。
然而,今天的父母們在各路媒體的狂轟濫炸之下,都以為自己必須採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儘量避免這些原本就幾乎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成為現實。“但如果你真的那樣生活的話,”柯爾博士總結道,“那你就永遠都不可能去上廁所,否則萬一被馬桶裡的什麼東西抽下去就糟了。”
又是廁所,但是柯爾博士絕不是在開玩笑。他是那種60歲出頭、滿頭白髮的“典型”的醫生,他真該開辦自己的電視專題節目,因為他的形象實在太合適了。在過去的20年裡,越來越多的孩子的父母來找他,諮詢究竟該如何應對那些幾乎根本不可能發生的危險。即使柯爾博士告訴他們孩子其實很安全,他們也不相信,甚至要求博士用核磁共振或其他科學手段來“證明”這一點。這樣的父母會嚴格限制孩子的飲食,儘管博士已經告訴過他們,飲食結構其實對孩子健康的影響非常小。
當然,孩子們受到限制的絕不僅僅是飲食。由於恐懼的緣故,我們一直都在對孩子們的生活進行越來越多的限制。我們不允許孩子獨自上街(會被車撞到),不允許他們去沒去過的地方(會遇上變態狂),不允許他們在公園裡(那裡也有變態狂)或是樹林裡(跳蚤會傳播疾病)玩耍、爬樹(會摔下來)、游泳(會淹死)或是玩泥巴(會陷進去窒息而死)。事實上,今天孩子們的生活確實跟過去完全不一樣了。40年前,美國絕大多數孩子都是走路或騎車去學校的,而今天只有10%左右的孩子會這樣做。有70%的母親承認她們小時候經常在外面玩耍,但只有31%的母親允許自己的孩子這樣做。無論是在大街小巷,還是在路邊的草坪上,孩子們的身影都越來越難看到了。
父母對危險的恐懼感來自哪裡?
那麼,父母的恐懼感究竟從何而來?原因是多方面的。今天的人們需要比過去更加辛苦地工作,所以我們都不認識自己的鄰居。市場上充斥著各種用來“保護”孩子的商品,而這些商品所針對的“危險”是我們過去根本沒有考慮過的,例如專門用於超市購物車的襯墊,用來防止孩子接觸到購物車內的細菌。
我們總是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非同尋常的恐怖事件上(如某個在鄉間小路上被謀殺的女孩子),卻忽視了那些司空見慣的事情(那些每天從學校走路回家,卻從來沒有被謀殺的女孩子們)。這是人類心理的基本特性。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有益的”文章還在指出各種活動可能給孩子們帶來的危險,從光腳跑步(真菌感染)一直到放風箏。“放風箏一定要在晴天進行,以免遭到雷擊。”這就是其中某雜誌的一篇文章的原話。或許在樹木被連根拔起、龍捲風裹著濃密的烏雲逼近的時候,我們確實不應該讓孩子出門放風箏?真要感謝那篇文章的偉大作者,您真是太睿智了!
恐懼,恐懼,恐懼。我們心中總是會莫名其妙地滋生恐懼感,而社會各界似乎也認可和接受這一點。許多學校在組織學生外出郊遊之前都會召開家長會,解釋孩子們要去的地方距離醫院有多近。至少,我們的孩子就讀的學校是這樣做的。回家後看到的是“下水道裡的殺手”這類聳人聽聞的電視節目的主題,其實內容只不過是解釋廁所清潔劑不適合飲用。要麼是“你的鄰居可能是個變態狂”的節目(但他更可能不是)。還有“飲料裡暗藏的危機”這類標題(一片檸檬,外皮上沾著細菌,真是件恐怖的事情,就跟其他事情一樣)。所有人都覺得我們這些父母確實應該時刻小心,避免孩子遭遇任何危險,無論危險發生的概率有多低。結果就是,我們的孩子什麼都幹不成。
一位醫生曾給“放養孩子”博客寫過這樣一封郵件:
我們住在紐約州的阿茲利(Ardsley),一座漂亮的小鎮。我每年要繳兩萬美元的稅,為的是給孩子們提供安全的生活環境和良好的教育。有一次,我讓8歲大的女兒自己騎車去她的朋友家,途中經過兩個十字路口。從我妻子的反應來看,我這樣做簡直是犯下了滔天大罪。附近別的孩子的父母也覺得我這樣做簡直太瘋狂了。的確,如果女兒在路上出了什麼意外,我肯定會痛心疾首的。但這難道能成為我限制孩子人身自由的理由嗎?我的母親在46歲時因為被醉酒的司機撞倒而去世,我的姐姐在24歲時死於癌症。我本人是一名急救科醫生,幾乎每天都要搶救因各種各樣的事故而受傷的人。因此,我想我比大多數人更有資格說,我確實瞭解這些事故有多麼可怕,會給人們帶來多麼嚴重的傷害。然而,我不能允許這樣的恐懼感操縱我的生活。所以,我總是盡可能讓孩子們享受跟我小時候一樣的自由。我9歲時就自己騎車上學,初一時就開始自己坐火車。我的選擇是給孩子自由。
真是個心明眼亮、懂得擁抱生活的人。我在此祝他一生幸運,也祝你一生幸運,親愛的讀者,因為你很可能會踏上同樣的道路。希望你在說服你的伴侶和朋友們接受你的觀點時,也能同樣幸運。
你真的需要這份幸運。
真實的世界
社會究竟怎麼了?我究竟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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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兩個孩子的母親,我有一個13歲的兒子和一個11歲的女兒,我為自己曾經的偏執而感到羞恥。新聞上總在說哪裡的孩子被綁架、被強☆禁☆姦甚至被吃掉,讓我心中時刻充滿恐懼。我自己在7歲時就開始每週獨自乘公車去教會學校,中間還要換車。那時我經常跟小夥伴們在城裡玩耍,去哪裡都可以,只要天黑前回家就行。那時我們當然不會帶手機!可是今天,每當我目送自己的孩子跟他的朋友們一起走路去學校時,總會覺得提心吊膽,仿佛天就要塌下來了一樣。我們的社會究竟怎麼了?我究竟怎麼了?我自己無論去哪裡都不會感到恐懼,但我連讓孩子自己走路去商店買東西都不敢。我居然允許社會把自己變成了這樣一個膽小怕事的人,這讓我感到非常羞恥。沒錯,外面的確有壞人,但並不是到處都有。我需要克制自己的恐懼感,越快越好,免得我的孩子們變成膽小如鼠、不知所措的人。假如我們不懂得給孩子們足夠的空間,只會讓整整一代人變得神經質,我要努力改變這一點,從我自己的孩子開始。現在正是陽光明媚的下午,我要把孩子們從家裡“趕”出去,讓他們到街上自己玩吧。(不過,當我打電話給他們時,他們最好還是趕快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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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孩子還是家長,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如果你正在閱讀本書,很可能說明你希望從無休止的擔憂中解脫出來,還孩子自由。我無法為你列出詳細的時間表,甚至無法保證本書的內容對你(甚至是對我自己)有效,但請參考下面的“放養孩子”建議:
初級階段:帶著已到學齡的孩子一起過馬路,但是不要牽著孩子的手,讓孩子注意來往的車輛。
中級階段:讓孩子從6歲左右開始學習騎自行車,可以在你們生活的社區裡騎幾圈,一直騎到你的視線範圍之外。(當然,一定要讓孩子戴好頭盔。)
高級階段:開車把正在讀三年級或四年級的孩子跟小夥伴一起送到冰淇淋店,給他們一些零用錢,讓他們自己買愛吃的甜品,過半個小時再回來接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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