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在于運動, 是說明運動對于常人的重要性。 婦女懷孕以后, 其運動習慣都有一定的改變, 但孕婦不論產前有無運動習慣, 在產前初診時都要向醫生請教有關運動的問題。 如果您想晚些時候開始運動或改變運動計劃, 行動之前也要先聽取醫生的意見。 如果孕婦出現以下情況, 則不能參加運動。
1、有子宮頸無力癥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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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妊娠初期高血壓 如果孕婦的血壓與基礎血壓(通常以第一次產前檢查為準)相比, 收縮壓高出3.99千帕, 舒張壓高出1.995干帕, 就必須加以重視, 注意休息, 及時治療, 避免運動, 因為運動可以使血壓升高。 初期的妊娠高血壓如果不及時控制, 很容易發展為嚴重的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先兆子癇甚至子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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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胎妊娠 這不僅因為多胎妊娠的孕婦負擔重, 而且多胎妊娠罹患高血壓、貧血等妊娠并發癥的風險比單胎妊娠更大, 因而不宜參加運動。
4、已經確診的心臟病 這類孕婦更不宜參加運動, 運動避免不了增加帶病工作的心臟負擔, 容易出現心力衰竭。
5、先兆子癲 既然出現子癇預兆, 再盲目參加運動, 勢必容易發展成子癇?進而威脅生命。
6、陰☆禁☆道出血 在流產、早產癥狀出現時, 絕對臥床是唯一明智的選擇。 不適當的運動只能加重出血。
看了“哪些孕婦不宜參加運動?”這篇文章, 你是否對懷孕知識有了更多的了解呢, 了解更多請查看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