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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患兒正確使用激素法

哮喘患兒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的現象是很普遍的, 尤其對於哮喘持續狀態具有舉足輕重的治療作用。 激素在治療哮喘病中主要藥理作用有下列幾點:①有強大的抗炎、抗過敏作用;② 提高β受體興奮性, 阻滯α受體的作用, 從而解除支氣管痙攣;③能穩定肥大細胞膜, 抑制過敏介質的釋放, 抑制支氣管腺體中酸性粘多糖的合成, 使粘稠痰涎減少, 改善通氣;④ 穩定細胞溶酶體的膜, 不使釋出水解酶, 從而減輕炎症引起的組織損害。

激素治療哮喘雖然效果突出, 但因其副作用較多, 因此, 使用時要注意權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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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 一般支氣管哮喘患兒不需要使用激素, 但遇到下面幾種情況時則應使用。 ①哮喘持續狀態;②患兒近半年~1年內曾使用過較大劑量的皮質激素一星期以上, 現又有較重的哮喘發作, 估計體內自身產生的皮質激素水準有可能相對不夠者;③患兒的哮喘已是一種慢性發作狀態, 用其他多種平喘藥物仍不能緩解, 因而影響學習和生活者。

為了盡可能地減少激素的副作用, 尤其是減少外來皮質激素對人體自身下丘腦—垂體—腎上腺皮質“軸”的抑制作用, 在具體應用時要掌握下列原則和方法:①對於哮喘持續狀態, 先用氫化可的松5~8mg/kg·日, 以5%~1 0 %葡萄糖液稀釋後(1ml釋稀1mg氫化可的松)靜脈點滴, 連用1~4天停用, 以後改為口服強的松 (1~2mg/kg·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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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3~4次), 好轉後儘量在1周內停用。 ②對發作嚴重且頻繁的患兒, 若需長期維持用藥者, 可考慮隔日療法, 藥物多選用強的松。 具體用法是:按1~2mg/kg·日計算日總量, 首先予日總量清晨頓服, 以後每5天減10mg, 減至10mg/日, 改為20m g/日隔日清晨頓服, 以後每10~14天減5mg, 一般以5~10mg隔日頓服維持一段時間後停藥。 用藥期間, 應注意防治急慢性☆禁☆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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