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腫瘤藥。
如環磷醯胺、馬法蘭等可造成胎兒畸形及死胎, 或新生兒畸形。
2)抗驚厥藥:
如苯妥因鈉、奎寧、腎上腺皮質激素、抗甲狀腺藥物、細胞毒性藥物。
3)四環素:
可引起嬰兒牙齒染色, 骨生長抑制。
4)氯胺類:
對骨髓能產生毒素。
5)磺胺類:
有等等糖--6--磷脫氫酶缺乏時, 存在溶血性貧血的危險。
6)阿司匹林:
新生兒出血。
7)異菸肼:
可引起驚劂。
8)利血平:
鼻塞、呼吸道分泌物增多, 體溫不穩, 抑鬱等。
9)心得安:
可致心動過緩。
10)碘:
可致甲狀腺機能減退。
11)硫氧嘧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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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甲狀腺機能減退。
12)噻嗪:
低血鉀症, 血小板減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