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
女子懷孕后,
身體各方面的機能會有很大程度的加強,
體質較弱的也能擔當起孕育、哺喂嬰兒的重任,
有些體弱女子甚至產后、哺乳期后覺得自己身體比以前強壯了,
民間有“生兒可帶出母親一些疾病”的說法是有道理的。
但對于患有較重貧血、消化吸收差的乳母來說,
哺乳可能會增加自己身體的負擔,
此時如果加強營養還是不見效,
臉很蒼白、體弱無力,
要適當考慮不哺乳或減少哺乳,
給嬰兒加以牛奶喂養,
即采用混合喂養(一半母乳喂養,
一半牛奶喂養)或人工喂養(完全牛奶喂養)。
乳母一時患了感冒發燒、急慢性傳染病、敗血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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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母如果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嚴重的心臟病或腎臟病、糖尿病、肝炎等消耗性疾病和嚴重急慢性疾病, 均不宜給嬰兒哺乳, 只能放棄哺乳;患癌癥、精神病也該終止哺乳;患有艾滋病或hiv呈陽性的產婦, 由于病毒可能會通過乳汁傳染給嬰兒, 所以也必須禁止給嬰兒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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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母乳喂養與人工喂養200問》, 由中國婦女出版社授權搖籃網發表, 未經許可, 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