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在4-6歲時已經掌握了漢語的基本句法結構形式, 具體表現在:
1.既掌握了簡單句,
又掌握了複合句。
如問孩子“昨天怎麼沒上幼稚園?”他的回答可能是:“媽媽不讓我來。
”(簡單句)或者是:“因為我病了,
我沒來幼稚園。
”(複合句)
2.既掌握了陳述句,
又掌握了其他形式的句子。
陳述句是幼兒掌握得較好的一種句子類型,
也就是說,
幼兒能對自己的經驗、想法作出陳述,
如“我有空的時候就到劉紅他們家裡去玩”。
同時,
他們也能說一些否定句或疑問句,
如孩子有時會對某種自然現象產生疑問:“為什麼太陽早晨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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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既掌握無修飾句,
又掌握有修飾句。
幼兒最初用的句子沒有修飾,
比如“媽媽洗衣服”,
“妹妹睡覺了”,
以後隨著幼兒語詞能力的發展,
他能對句子作一些修飾工作。
比如“媽媽洗衣服真辛苦”,
“妹妹甜眯眯地睡著了”。
4.幼兒掌握的句子越來越完整,
基本符合漢語口語的習慣和要求,
並為學習書面語言打下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