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富家子弟也要自謀生路。 美國的中學生有句口號:“要花錢自己掙!”農民家庭要孩子分擔家裡的割草、粉刷房屋、簡單木工修理等活計。 此外, 還要外出當雜工, 出賣體力, 如夏天替人推割草機, 冬天幫人鏟雪, 秋天幫人掃落葉等。
在瑞士, 父母為了不讓孩子成為無能之輩, 從小就著力培養孩子自食其力的精神。 譬如, 十六七歲的姑娘, 從初中一畢業就去一家有教養的人家當一年左右的女傭人, 上午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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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西德, 從小就培養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家長從不包辦代替。 法律還規定, 孩子到14歲就要在家裡承擔一些義務, 比如要替全家人擦皮鞋等。 這樣做, 不僅是為了培養孩子的勞動能力, 也有利於培養孩子的社會義務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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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 在孩子很小的時候, 就給他們灌輸一種思想:“不給別人添麻煩。 ”並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培養孩子的自理能力和自強精神。 全家人外出旅行, 不論多麼小的孩子, 都要無一例外地背上一個小背包。 要問為什麼?父母說:“這是他們自己的東西, 應該自己來背。 ”上學以後, 許多學生都要在課餘時間, 在外邊參加勞動掙錢。 大學生中勤工儉學的非常普遍, 就連有錢人家的子弟也不例外。 他們靠在飯店端盤子、洗碗, 在商店售貨, 照顧老人, 做家庭教師等掙自己的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