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讓幼兒欣賞前, 可以給幼兒看些有關音樂方面的圖片、講樂曲的內容(編成謎語、故事、詩歌等), 或利用已有的生活經驗加以引導。 總之, 要把有關音樂的內容介紹給幼兒, 以提高幼兒對音樂的欣賞能力。
2.通過動作感受音樂的性質及表現手段。
如果幼兒聽某首樂曲時做出反應節奏的律動、動作、表情,
那就是幼兒內心的感受,
大人要在這一基礎上引導幼兒繼續做下去。
如聽了“四隻小天鵝”時幼兒就會點頭動身甚至哼唱起來,
這說明幼兒感受並喜愛這首樂曲,
這是表達欣賞的方法。
大人要引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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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幼兒對比的聽音樂。
對於善惡、大小等在音樂中的表達方式,
大人要引導幼兒去分辨以提高幼兒的審美能力與理解能力,
如聽“龜兔賽跑”時,
烏龜和小兔的主題節奏與旋律均不相同,
樂器的音色也各不相同,
在聽音樂時就應通過這種音量、音色及音的高低與長短的對比,
提高幼兒欣賞能力。
4.要發揮語言的作用。
可以先講後聽,
邊聽邊講,
先聽後講,
先講後聽再講,
可以讓幼兒也講,
感受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