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一天早、中、晚3個1小時的胎動數相加, 再乘4, 計算出的結果是12小時的平均胎動數。 12小時內平均胎動數10次為最低界限, 低于此數值屬于胎動異常。
2、倘若1小時內胎動數少于3次, 則應該繼續連續計數, 計數第二個1小時的胎動數。 如果仍少于3次, 則再繼續往下計數第三個1小時的胎動數。 如果連續計數6個小時, 每個1小時的胎動數都少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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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第二次胎動數與前一次胎動數相比, 胎動減少了50%, 則視為胎動異常。
4、胎動突然急劇, 應視為胎動異常。
5、胎動比平時明顯增多, 而后又明顯減少, 應視為胎動異常。
6、胎動幅度突然顯著增大, 而后又變得微弱, 應視為胎動異常。
值得注意的是, 計數胎動沒有任何客觀指標可供參考, 主要是根據你的主觀判斷。 如果通過計數胎動, 沒有上述胎動異常指標, 但憑借做母親的直覺, 你確實感覺到腹中的胎兒動得有些異樣, 就應該相信自己, 視為胎動異常, 及時去看醫生。 在這一點上, 連醫生也寧愿相信孕婦對胎動的直覺, 而不輕易做出平安無事的判斷。
看了“如何判斷胎動是否異常?”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