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構音障礙, 就是無法正確發音的意思, 例如“打”說成“大”, 把“戴帽子”說成“蓋帽子”等均是。 3歲之前的孩子雖也有發音錯誤的情形, 但一過這個階段, 大多能自然矯正, 不能視為構音障礙。 如果同年齡的孩子都能正確的發音, 唯獨他不能, 就視為構音障礙。
孩子有構音方面的障礙,
大人應及時設法矯正,
不可放任不管,
以免拖延日久,
情況更嚴重。
造成構音障礙的原因很多:
第一、發聲發語的器官有毛病或畸形。
第二、情緒障礙。
第三、聽力器官有毛病。
第四、遲鈍(發音不全)。
第五、養成錯誤的發音習慣。
對策:
1.發聲發語器官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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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等, 因上述的毛病或畸形無法正確地發音, 形成所謂的“大舌頭”, 說起話來口齒不清。
上述毛病,
有的可借助手術加以矯正,
再施以發音練習,
頗見成效,
但必須由專門醫師診治。
2.情緒方面有障礙者,
乃屬對大人不滿引起的。
有的只能如嬰兒一般發出咿咿呀呀的聲音。
例如:孩子有了弟妹之後,
因大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新生兒身上,
他不免受冷落,
便有激憤不滿的情緒,
宣洩在語言上,
就變成奇怪的發音。
此外,
大人待孩子的態度冷熱不定,
孩子在無所適從之下,
極度不安,
也會產生構音障礙。
孩子的心理不安或不滿時,
很難順利地學習語言,
故對待孩子一定要以無比的愛心讓他感到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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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聽力器官有毛病,
無法清晰地聽到聲音,
當然不易正確地發音。
嬰兒聽力異常時,
父母尤應特別注意。
例如以平常的音量呼喚他,
卻不見他回音,
稍大一點的孩子要把電視機的聲音放得很大才聽得見等等,
都是有障礙的徵兆。
聽力方面的毛病是可以治療的,
有的借助助聽器就可以使聽力得到改善。
發覺後,
應及早送醫院診治。
4.關於發音不全的構音障礙,
在前面已經討論過了。
因發音發語器官發育不良,
等發育健全之後,
自然會消失。
等待孩子發育的同時,
若能配合其年齡,
施以適當的幫助,
相信必能培養出健全的孩子。
5.養成錯誤的發音習慣。
例如:將“打”說成“卡”,
因“卡”字發音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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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發覺孩子發音有誤時,
應及時加以糾正,
以免孩子積非成是,
造成構音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