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在給孩子買玩具時,
要根據孩子身心發展的特點去選擇。
2~3歲的孩子,
可以選擇較複雜的拼圖、可拆卸的玩具,
以促進其思維和想像力的發展。
其次,
應選擇符合衛生要求的玩具,
玩具要無任何毒性、無鋒利的邊角等,
而且要結實耐用。
再次,
選擇玩具時應考慮其教育性和藝術性,
同時還要物美價廉。
理想的玩具,
其價錢並不一定昂貴,
只要能引起和培養孩子的興趣,
並能發展其智力即可。
若能讓孩子自製玩具,
則更能增添情趣,
啟迪心智和開發創造能力。
在教孩子使用玩具時,
首先要教孩子怎樣玩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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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給孩子買一個新玩具後,
父母要教會孩子掌握正確的玩法,
培養孩子自己動手的興趣和信心,
這樣才能使玩具發揮應有的教育作用,
切忌由父母在一旁演示,
只讓孩子看而不讓他自己動手。
其次,
應讓孩子懂得玩具的性能和特點。
不同材料製作的玩具有著不同的性能和特點,
由於幼兒不懂得這一點,
往往會無意中把玩具毀壞,
因此,
父母應事先告訴孩子玩具的性能和特點,
講明正確使用的方法,
這樣反復幾次後,
孩子就會使用和保護自己的玩具了。
父母不僅要教會孩子如何使用玩具、愛護玩具,
還要教會孩子如何收拾和保管玩具,
一般要為孩子準備一個固定地方放置玩具。
孩子玩玩具時可拿出一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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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後由他自己放回原來的地方,
反復幾次就可以讓他養成良好的習慣,
不亂扔亂放,
不隨意損壞了。
家長還可以帶孩子一起維修玩具,
這樣既培養了孩子的動手能力,
而且會讓他對自己修理過的玩具更加愛惜。
2~3歲的幼兒由於好奇心的驅使,
常常愛拆玩具,
父母見狀不要妄加訓斥,
而要善於引導,
對於某些能拆的部件,
應利用這個機會啟發孩子的思維能力,
把拆下的部件讓他們自己再裝好,
不能讓他們養成只拆不裝或以拆玩具為樂的壞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