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其他方面的能力一樣,
是從小培養和訓練出來的。
一些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差,
原因主要在大人身上,
正是由於父母的包辦而剝奪了孩子鍛煉的機會。
在家長眼裡,
孩子總是“小孩子”,
總認為他們什麼也幹不了,
因此什麼都代替孩子幹;也有些家長怕麻煩,
嫌孩子做事慢,
幹得不好就替孩子幹所有的事。
其實,
這些做法都是不對的。
家長應放手讓孩子幹自己的事,
如自己吃飯、自己穿脫衣服和鞋襪、自己洗手洗臉、自己整理玩具等力所能及的事。
一般孩子都非常樂意幹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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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要因勢利導,
放手讓他們做。
剛開始,
孩子做得不好,
如飯撒在地上、洗手洗臉時把衣服弄濕了等。
這時家長千萬不要訓斥孩子,
因為這樣會扼殺孩子獨立動手的意識和從小就應樹立的自信心。
正確的做法是給予引導、鼓勵和支持,
並用一些恰當的方法,
耐心地教給孩子生活自理的技能。
例如把做每件事的順序、要領、方法解釋給孩子聽,
邊講邊示範,
然後再讓孩子自己練習,
自己在一旁予以糾正,
還可通過讓孩子練習搭積木、穿珠子等來訓練孩子手的動作,
使孩子在實踐中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只要家長放手,
訓練得當,
2歲的孩子是能夠自己吃飯、穿脫簡單的衣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