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妊娠全過程約40周, 超過42周為過期妊娠。 過期妊娠對母子不利, 尤其對胎兒有害, 所以應當避免其出現。 防止過期妊娠應做到以下幾方面:
1、按期做孕期保健檢查。
2、核對末次月經及以往月經周期是否規律, 以準確計算胎齡。
3、凡預產期(經核實)超過10天, 應人院做好引產準備, 計劃分娩。
4、凡羊水不少,
胎兒大小適中,
胎盤功能正常,
宮頸尚不成熟的,
可積極進行宮頸軟化,
在全面監測后,
延遲分娩2 - 3 天。
如果沒有條件監測,
則應及時采取引產措施,
勿使妊周超過4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