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置胎盤
懷孕28周左右,
孕婦無任何感覺的情況下,
內褲或被褥被血濕透,
可反復發生,
出血量一次比一次多。
2、胎盤早剝
孕婦腹壁被外力相撞摔跤引起,
或孕婦伴有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陰☆禁☆道出血同時伴有輕度或重度的腹痛。
此并可引起與孕婦休克,
必須及時去醫院就診。
3、羊水過多、過少
正常足月妊娠羊水量約1000毫升左右,
如果超過2000毫升即為羊水過多,
少于300毫升為羊水過少。
妊娠晚期因多種疾病因素使子宮內膜羊水量增多,
壓迫腸胃而引起惡心嘔吐、呼吸困難。
羊水過多合并胎兒畸形,
應立即引產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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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過期妊娠
從末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 到達或超過42周為過期妊娠。 如胎盤功能正常, 胎兒情況良好, 宮頸條件尚未成熟, 可以短時期觀察, 等待自然分娩。 如妊娠過期, 胎盤功能減退, 或合并羊水過少、出現妊高癥等情況, 應終止妊娠。
5、早產
在妊娠24—36周之前, 胎兒就分娩出來, 胎兒體重小于2500克, 身長不足45厘米。 早產兒死亡率高, 應特別引起重視。